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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
Emergency Incidents and Emergency Management
筑物多次坍塌,多人遇难;同年1月29日,位于北京市木樨园的百荣商城二期西
楼发生火灾,燃烧时间长达71h,建筑物内部结构遭到严重破坏。目前,虽然中
国多数城市的火灾防控能力在逐渐提高,但与火灾风险的持续增长比较,火灾防
控能力仍相对滞后于城市建设,若城市火灾防控能力没有及时适应城市的发展,
那么中国的城市消防安全工作形势仍十分严峻。
对于现代化城市,在城市形态的完善、物质财富的积累过程中,城市的安全
可靠是评价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即城市必须具备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
防灾、抗灾和救灾能力。消防规划作为城市防灾救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
城市消防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城市消防工作开展的前提和依据,对城市消防
工作的发展具有极强的指导作用,是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城市火灾防控水平的重
要途径。面对城市建设的急剧扩张、社会发展的日新月异,如何从城市消防规划
角度入手,使得消防规划与城市规划其他方面建设相匹配,进一步提高城市建筑
抵御火灾的能力,全面提升城市中人们的火灾自救能力,进而增强城市的消防安
全及整体应急水平,是当前新形势下城市消防安全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消防专项规划工作的历史沿革
消防规划是指根据城市功能分区、各类用地性质分布、基础设施配置和地域
特点,在进行历史火灾数据统计和城市发展趋势预测上,对城市火灾风险进行评
估,确定城市消防发展目标,从而对城市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
防力量等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提出阶段性的建设目标,为完善城市消防安全体
系提供决策和管理依据。
纵观中国古代城市和建筑的发展,马头墙、水缸的设置均是考虑了防火隔
离、灭火的需要。1989年公安部、建设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的
《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是中国关于城市消防规划工作的第一个规范性文
件。1995年颁布的《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要求“必须将消防事业的发展纳入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尚未制定消防规划的城镇,均应在今后3年制定
出来。今后上报城市总体规划,如果缺少消防规划或消防规划不合理的,上级政
府不予批准”。在1998年4月颁布的《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使得消防规划从此
具有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在2006年发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
见》中,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编制城乡消防规划,确保公共消
防设施建设与城镇和乡村建设同步建设。”该意见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消防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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