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7 - 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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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的社会化协作



               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救援总队,市(地、州、盟)设消防救援支
               队,县(市、区、旗)设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队伍主要承担森林和
               草原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特种灾害救援以及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监督执法、火灾
               事故调查相关工作,负责指挥调度相关救援行动,在内蒙古、吉林、黑龙江、福建、

               四川、云南、西藏、甘肃、新疆9个省(自治区)设森林消防总队,在总队下设支
               队、大队、中队。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主要职责:组织指导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指挥

               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参与起草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消防技术标准
               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火灾预防、消防监督执法以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
               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
               研究,组织指导执勤备战、训练演练等工作。组织指导消防救援信息化和应急通信建

               设,指导开展相关救援行动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消防救援队伍建设、管理和消防
               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组织指导社会消防力量建设,参与组织协
               调动员各类社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任务。组织指导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管理消防

               救援队伍事业单位。完成应急管理部交办的跨区域应急救援等其他任务。
                   (二)企事业专职消防队
                   作为一支特殊队伍,企事业专职消防队最首要的职责在于扑救火灾,为本单位的
               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保护,为当地经济建设贡献力量。在企事业单位自身

               的消防安全上,该支队伍担任着关键的保障作用,也需听消防救援局的随时调度和安
               排,做好灭火救援工作。基于现况,有不少单位为维护眼前利益,在认知、行为上有
               明显的偏差,不少专职消防队存在装备滞后、年龄老化以及人员频减等问题,由于经

               费不足,部分区域的专职消防队可能无法对基础的器材装备进行更新,严重时,常规
               的执勤备战都参加不了。
                   (三)社区消防队
                   随着社区组织的完善,国内部分省会城市以及相对发达的大中城市,陆续招揽了

               专职的志愿人员负责轮流执勤,建立了志愿消防队,有些则是通过合同制的形式,聘
               请了消防人员。显然,这对社区消防安全有可靠的保障作用,但由于组织松散,经费
               或是装备等诸多因素,有些社区消防组织也只是形同虚设。

                   三、其他国家消防组织结构及消防社会化的情况

                   (一)欧洲消防

                   欧洲消防有先进的社会化协作水平,这是因为他们有足够的消防志愿力量。除建
               立国内专业消防队伍外,其消防救援还包含志愿团体或是相关自愿消防团队中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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