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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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的社会化协作



                       第二节 消防安全管理社会化协作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一、消防管理社会化及其理论

                   (一)消防管理社会化协作的内涵

                   消防管理社会化的概念在中国引入较晚,最早见于1995年初制定的一套转发公安
               部消防改革与发展纲要,该文件特别强调要“全面推进消防管理工作的社会化”。诸
               多研究学者表示,此乃中国消防工作在改革开放一定阶段时期后,逐步实现由社会

               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指导消防事业建设与发展具有划时代意
               义的一份纲领性文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1998年《消防法》及其之后每间隔5年都需
               要制定和更新的消防近期规划均是基于该文件指导思想而形成和发展的。在此发展阶

               段内,消防管理社会化协作的含义变得愈来愈明朗化,并且向其他方面进行了延伸。
               2008年,中国在最新修订的《消防法》中明确表示:“需要积极构建一套完善合理的

               社会化消防管理工作网络”,2011年,中国正式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
               意见》,该意见明确表示需要“持续调整并优化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

                   消防管理社会化协作的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保障消防公共安全;二是维护和实
               现消防公共合法权益。详细来讲,它指的是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各种行为主体共同
               构成一个联动协作运行机制,旨在充分全面地保障消防公共安全,维护并实现公共合

               法权益,通过不同的形式和措施,引导社会组织和广大民众积极参与,以此实现对公
               共事务的共同管理。简单来讲指的是政府集中领导、部门积极监管、组织全面负责、

               民众大力参加,以此构筑消防管理社会化协作模式的整体架构。
                   (二)公共产品治理理论
                   公共产品,是指具有消费或使用上的非竞争性和受益上的非排他性的产品。一般

               来说是指各类政府机构为人民群众提供的服务及公共资源、公共福利和社会教育资源
               等。此类物品存在一个共性即一个人对该产品的消费和使用不会对其他人对此类产品

               的消费与使用产生任何影响,此类产品不具有竞争性;同时人们在消费和使用此类产
               品时不会彼此排斥,也就是说在受益方面不具有排他性。消防管理的非竞争性特征和
               非排他性特征尤为突出,它属于公共类产品,其主要目标是提供公共消防安全服务。

               目前来说,政府垄断是大部分国家在消防行业的主要模式。但是由于缺少市场作用的
               刺激,政府垄断往往会导致社会各方并不能最有效地享受到消防安全服务,难以最大

               化地利用消防安全服务资源。因此,政府在保障基本公共消防服务的同时,应引入市
               场机制,由政府和市场提供公共消防产品,达到最佳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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