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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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消防监督检查与校园消防
的专业性,对政府各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指导和督促。
5.探索市场资源补充消防监督检查力量
探索市场参与消防监督检查,主要是发挥消防中介公司的作用,将消防监督检查
工作的部分内容交由消防中介公司去完成,从而消防部门能更好地集中力量处理重大
疑难问题。现在社会上已经有消防中介公司专门从事消防检查业务,主要是面向企业
公司,为其提供消防检查服务,排除火灾隐患,通过消防检查。在广东地区,部分支
队已经开始探索将消防监督检查的部分任务交给消防中介公司去完成,由于社会单位
存在市场竞争,其完成任务的效果比预期的还高效合格,因此,其他地区也可以借鉴
这种工作机制,和社会上从事消防检测的机构合作,提高消防检查效率和质量。同时
政府可以探索消防火灾责任保险在中国实施的试点和推广,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单位消
防安全调节保额,通过经济因素督促企业重视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
觉自查自身消防问题。要修订法律法规为市场资源补充消防监督检查力量提供法律法
规依据,如消防法可授予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日常监督检查权,充分发挥
社会组织的力量。通过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探索社会组织参与消防监督
检查工作的模式,不再单一依靠专业消防机构,而是把各方面力量整合,形成更加高
效的消防监督检查运行模式。
三、消防监督检查创新模式
消防监督检查是指消防机构依法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
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各国的消防监督体制不尽相同,如德国无统一的消防行政
管理机构,消防工作均由各自治州独立管理;消防监督检查主要由各州的消防部门依
据本州的法律规定开展;部分地区的消防机构与城建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工作,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由本单位进行;保险公司也会不定期进行检查。日本在消
防监督管理工作中,建立了以社会第三方为主要力量的点检资格者专业技术队伍,其
消防监督管理制度结构严谨,内容具体,操作性强。美国的消防事务属于地方事权,
地方消防部门实施的消防监管行为均源自州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的授权。中国的消防
监督检查一直以来是采取派遣两名及以上防火监督员去辖区内企业抽查的方式。
(一)以政府力量为全核心的消防监督检查执法模式
中国现行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最早产生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集中力量开展宣
传和监督检查,派遣防火监督员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定期抽查,以经济惩罚等强制方法
让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重视消防工作。以政府力量为全核心的消防监督检
查执法模式以政府人员为中坚力量,在中国发展初期对消防安全作出了重大贡献,在
大众只注重产量和效益的时期,为中国的消防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其典型特征为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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