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消防安全管理与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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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研究



               统不能正常运行,消防设备形同虚设。目前,中国还没有专门的消防安全认证机构,
               尚未建立对单位进行消防安全评估的标准,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价完全依赖于消防机
               构。由于受人员、机制的制约,消防机构根本无法对众多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
               方位、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和评价。同时,消防机构的监督行为作为行政行为,也无
               法代替所有的消防安全评价和认证。企业间由于经济活动的需要,需要第三方对双方

               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价,这种消防安全评价作为经济活动的一部分,更多的是一种
               商业行为,作为消防机构不应参与。
                   (四)法律法规建设不健全

                   目前,中国对于消防法律体系的建设还尚不健全,包括《消防法》在内的各类消
               防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还很不完善。有些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制定后也未能根据社会
               经济、科技的发展及时进行修改。有的规范和标准没有处理好“溯及力”的问题,
               特别是技术规范修订滞后,发生一起重特大火灾修改一个规范条文的滞后问题很突

               出,人为造成了大量“火灾隐患”。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颁布在1987年,《高层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颁布在1995年,而直到2006年、2005年两部规范才分别重新
               修订,历时时间长达19年和10年,许多条文根本难以满足消防设计理念更新和建筑工

               程施工技术发展的需要,致使其间修建的诸多建筑留下了先天隐患。特别值得一提的
               是,目前中国的规范、标准在制定的过程中,并没有实际考虑实施地域的差别,实行
               “一刀切”,这严重影响了中国消防法律法规的规范化建设。
                   (五)消防宣传培训教育体系不健全
                   第一,对宣传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大部分部门、单位即使开展消防宣传教

               育,也往往只热衷于形式、走过场,为了“宣传而宣传”,缺少社会责任感和实质性
               内容,造成消防宣传教育有名无实,收效甚微。如在A市的《社会公众消防安全知晓
               率》调查显示:只有15.0%的被调查者所在单位“经常”介绍过消防安全知识,53.3%

               的被调查者认为只是“偶尔”介绍过消防安全知识,而认为“没有”和“没注意”的
               被调查者分别占22.7%和9.0%。
                   第二,缺少部门联动消防宣传教育机制,消防宣传教育对应急管理部依赖过重。
               对于消防的宣传教育工作,贯彻落实起来往往是完全依赖公安消防机构,由消防机构

               唱“独角戏”:一是现阶段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要由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统一部署,
               政府各部门、各行业没有相应的教育培训计划,不能自发组织监管行业开展有序消防
               安全工作,宣传教育工作缺乏主动性,政府部门联动消防宣传教育极为有限。二是部
               分政府机构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能落实。比如,现有的学生教育体制中并没有将消防

               安全列为学生的必学内容,教材中没有体现消防内容;劳动部门对上岗人员消防安全
               培训没有有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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