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 - 艺术视角与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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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艺术设计教学中教育模式的研究
这些选习课程称为“部分”课程。“部分”课程为兴趣课程,不作为学位课程;
凡不读学位的学生可以不受必修课程的约束选读任何课程。
弗吉尼亚大学的“选修制”方案打破了原先的学院课程体系,为其他学校开
展“选修制”改革提供了范本。同期,其他一些老牌的知名大学,如耶鲁大学、
布朗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也陆续开始尝试实行“选修制”。但是从19世纪初
到内战前50余年间,美国绝大多数高等院校仍坚守以“心智训练”为目标的自由
教育哲学,“选修制”尚处萌芽状态。
2.查尔斯·威廉·艾略特的“学分制”
美国“选修制”的确立与发展是从19世纪后期开始的,很多院校如阿姆赫斯
特学院、密执安大学、斯坦福大学等都积极投身于推行“选修制”的运动中,取
得了瞩目的成绩。其中以哈佛大学的改革历程最为典型,并具有强大的影响力。
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80年代的百年间,伴随着查尔斯·威廉·艾略特
(Charles.William Eliot)及其继任对哈佛大学课程体系的四次改革,“选修制”
逐渐走向成熟。
1869年,年仅35岁的艾略特出任哈佛大学校长,在学习借鉴德国大学办学
经验的基础上,糅合高校必须为社会服务的观点全面推行“选修制”,他在就职
演讲中宣布:“本校要坚持不懈地努力建立、改善并推广选修制”。在艾略特的
全力推动下,哈佛大学逐步实现了全面选修:首先,经过三年的准备,1872年取
消了对四年级学生的课程要求;其次,1879年三年级以上的课程全部改为选修课
程;再次,1884年全面取消了二年级学生的必修课要求;最后,到1895年,全校
只在一年级保留了一门修辞类必修课程,全面实行选修制。
在施行“选修制”改革之初,即遇到一个现实问题:如何判定学生是否到
达毕业要求,即毕业标准问题。在“选修制”下,学生所修习的课程不同、学习
进程也不同,这需要有一个衡量标准对课程学习量进行计量,“学分”概念由此
催生。1871年,哈佛大学通过对学校所有课程深浅难易程度的评估,根据学习时
间花费量的多少折算成相应的“学分”;将“学分管理”引入“选修制”。1872
年,新版选修制—“学分制”(Credit System)在哈佛大学亮相。“它规定学
生无论选择什么课程,只要考试成绩合格,即可取得这门课程规定的学分。学生
只要达到规定数量的学分就可毕业,不限学习年限。”从此,“选修制”的升级
版—“学分制”在美国正式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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