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1 - 税收管理数字化转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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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国家税收:迈向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制度转型



             起来的适用于大工业时代的税制体系,因此税收“中立性”原则主要是指现行税
             制要努力适用于数字经济。但是,在数字经济逐步从“边缘”走向“中心”并正
             在持续而深刻地改变经济基本运行方式的时代,我们迫切需要对适应数字经济时

             代的税制进行前瞻性思考。
                 从税收征管的角度看,在大数据时代,交易、物流、支付信息的电子化和数

             据处理能力的提高,使得税务机关有可能获取全样本的涉税交易信息并通过支付
             的电子化实现税款的自动征收。而在经济活动日益国际化、平台化、碎片化,生
             产者和消费者的边界日益模糊,生产要素的组合和流动在更大的范围和更深的层

             次超越民族国家的边界,自然人纳税人在经济活动中的地位不断上升的背景下,
             基于以企业作为最重要的经济活动主体,以制造一批发一零售模式建立起来的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体系将难以维持,未来数字经济时代的税制将很有可能最终放

             弃对日益复杂和难以识别的企业以及流转环节的征税,而将征税的主体聚焦为自
             然人并依托收入和支付信息的电子化征收个人所得税和由消费者直接缴纳的“真
             正意义上”的消费税(张斌,2016)。



                第五节  中国促进数字经济时代税制转型的原则与措施



                 当前,中国经济正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的数字化转型
             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环节,也是国家间,尤其是中美之间科技、经济
             竞争的核心领域。在妥善应对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诸多挑战的同时,更要从战略

             的高度把握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革命性变革带来的机
             遇,而这将是未来大国之间制度竞争的主战场。

                 一、促进数字经济时代税制转型的原则


                 就税收制度而言,近年来中国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电子商务和平台经济发展
             带来的区域间税源分布不均衡的问题逐步显现;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商业模式创
             新也给现行税制和征管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挑战。在国际税收方面,中国作为数字

             经济大国,在进一步扩大开放的进程中,如何更加深入地参与国际税收规则的调
             整,切实维护中国和发展中国家在数字经济时代的税收权益也是当前面临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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