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5 -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理论及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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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高标准农田建设
不客观、公众参与不足的问题。监督机制中建前主要是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评价结
果,通过农业部门和公众对决策组织部门的立项规划决策进行监督,保证高标项
目的切实可行和合理性;建中外部监督通过第三方机构和公众监督项目业主、监
理机构、政府财政部门等的管理和施工行为,内部监督则通过建立起项目进度和
质量保证金,保证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稳定建设,解决项目质量难以监督保证、项
目施工方约束机制缺失的问题;建后管护除常规的村集体和公众监督外,还可因
地制宜地建立起管护奖励和补助制度或社会力量参与管护制度,避免建而不管,
解决管护机制缺失、主体动力缺失、资金保障缺失等问题,保证项目功效持续发
挥。除建立起完整的监督评价机制外,各主体都应保持思想的重视、流程的规
范,作为项目建设的规划者、执行者、受益者,都应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
积极管护。此外,应加强宣传教育,建管并重,列入政府考核,切实改变原来事
后监督检查和评价的离散性和时点性的弊端,以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两手抓的手
段促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的有效落实和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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