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7 -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理论及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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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复垦
第九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复垦
第一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模式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投融资及运作主体模式比较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基本概念和政策目标
1.基本概念
依据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将挂钩定
义为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
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
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
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
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1)挂钩规划
挂钩专项规划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对挂钩进行具体安
排,确定建新拆旧的规模、空间布局和时序,是选取挂钩项目区的依据。项目区
实施规划根据国家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在挂钩专项规划确定的拆旧建新区内,
选择条件具备的地区开展挂钩试点工作,对项目区的组成、拆旧复耕、建新用
地、农民安置、农业生产、资金运作、组织管理等进行具体部署。
(2)挂钩项目区
挂钩项目区由两部分组成,即拆旧区和建新区。拆旧区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主要包括农村居民点用地、废弃
工矿用地等,其土地权属主要是集体所有。建新区包括安置地块和建新留用地
块。其中,安置地块是因拆除农村居民点而规划的供原农村居民进行居住的集中
安置用地,如新建中心村、聚居点、集中安置小区等。建新留用地块则是挂钩周
转指标中除去安置地块建设后,拟用于城镇发展留用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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