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59 -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理论及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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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复垦
流程归纳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试点市县政府组织开展挂钩专项调查工作,摸
清区域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以及城镇建设用地需求状况,了解农村的社会发
展现状、农民的生产生活情况及建新拆旧的意愿。在专项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土
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以及区域产业发展规划,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
划,统筹安排挂钩试点项目区的规模和布局。在编制完成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并
获得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便开展具体的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其主要
内容包括分析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及可行性,确定项目区规模与范围,拟定拆
旧区整理复垦方案、农民安置补偿方案、建新安置区及留用区建设方案、资金平
衡方案、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并初步确定项目区实施时序、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和
使用归还计划。在具体的实施规划中,应当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
设用地撤并的规模和布局,以及建新区中农民安置区和城镇留用区的比例,优先
保证拆旧农民安置房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用地,并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预留一定的空间。
项目区实施规划编制完成后,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审查并建立项目备选
库,再向国土资源部申请挂钩周转指标。国土资源部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审核并
下达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根据下达的指标规模,从项目备选库中择优确定试点项
目区。项目区确定之后,先启用挂钩周转指标用于农民集中安置区建设,剩下的
周转指标才可用于建新区的城镇建设。待农民安置小区建成之后,开始拆旧区农
民居住点拆迁和土地整理复垦,从而获得一定数量的耕地,用于归还已使用的挂
钩周转指标。
(三)挂钩项目区实施中涉及的关键问题
1.挂钩项目区设置
挂钩项目区是挂钩项目实施的基本组织和管理单元,是按照挂钩概念范畴要
求而规划的相对较具体的农村建设用地整理项目区。挂钩项目区由拆旧区、安置
区和建新区三部分组成。在拆旧区复垦为农用地的前提下,拆旧区大于安置区的
部分面积可以用于建新区,达到减少农村建设用地增加城镇建设用地的目的。
项目区设置时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是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开发整理规划、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和生态环境规划等相衔接;二是项目区规模
要适度,便于实施与管理;三是项目区要尽量选择在城乡结合部,建新、拆旧
地块在地域上要尽可能接近,且在同一个县级行政辖区设置,并合理避让基本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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