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 - 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理论及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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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土空间规划
规范与编制导则(试行)》,探索如何将发展规划与空间结合,推动发展规划有
效落地。2017年,国家发改委在市县“多规合一”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以《生
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为指引,选择海南、宁夏等两批11个省份开展省级空
间规划改革试点,探索并落实“三区三线”的划定,加快推进空间规划改革的
步伐。
第二,土地规划从单一规划演变为综合规划。1986年,国家成立土地管理局
作为统一管理土地的机构,并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规
定“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协调,在城市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
合城市规划”,因此,第一轮土地规划(1987—2000)的主要对象为城市规划区
外的农村土地。由于国内兴起的“开发区热”带来土地大规模低效开发和无序供
给,1998年,国家撤销土地管理局,将其与地质矿产资源部、国家计委的国土规
划司合并成立国土资源部,并编制第二轮土地规划(1997—2010)。该轮规划在
理念上过度强调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未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
供给以及土地利用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使规划在实践过程中缺乏科学合理性与可
操作性。第三轮土地规划(2006—2020)由单一目标规划逐渐变为多目标规划。
构建了经济、生态、社会三方面节约集约用地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将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的指标控制延伸到了村一层级;统筹各类用地,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提出划定“三界四区”,并于2014年与住建部联合开展了城市开发边界试点工
作。2018年,撤销国土资源部,将其职责与发改委的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建
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自然资源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
规划逐渐演化为全域综合规划。
第三,城市规划从扩张性的增量规划演变为寻求空间结构优化的存量规划。
1980年,国家建委领导召开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确定城市规划在城市建设中
的龙头地位,城市规划实际工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这一时期地理学科的介
入,使城市规划领域意识到城市与区域空间不再是计划经济时期的容器,而是具
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要素;此外,城市规划开始向综合转向,并结合西方规划理论
与方法开展控规的探索与实践,创造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体系在城市内部
“点”上深化,城市外部“线”上延伸。1989年颁布的《城市规划法》使得全国
城市规划工作在法律框架下得以规范开展。在借鉴国际经验与总结本土特色的前
提下,中国逐渐形成了城镇体系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城市分区规划、城镇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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