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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群众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Mass Culture in the New Era
依规管理。要严格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具体实施要求,为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
(中心)配备公益性服务岗位工作人员,规模较大的乡镇可适当增加。落实“县
聘乡用”“县聘乡管”政策,破除综合文化服务岗位“专岗不专用”现象。文化
部门要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特别是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评价考核机制,不仅要把场
馆设施建好,还要使用好,管理好,发挥好;要完善目标考核机制,依法将公共
文化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和监
督检查机制,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政府文化管理部门应通过制定相关制度,打造农村文化服务线上互动平台,
定期收集居民对文化建设的意见建议,构建精准的需求识别与表达机制。通过村
内广播、村务公开栏等方式公布和宣传国家相关文化政策,通过村民自组织收
集、汇聚需求信息,培养自组织的信息挖掘能力,丰富民意征集、表达的形式。
组织专家学者和政府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基层进行调研,对不同农民群体的需求
进行收集、整理和提炼,构建需求反馈机制,对已实施的服务项目进行满意度调
查,及时调整供给策略,构建精准化供给机制。只有群众表达的需求得到及时、
有效的回应,才能畅通“表达—反馈—改进—不满—再表达”的互动循环,增强
群众的信任感。因此,在了解广大农民文化需求信息之后,政府要有效利用线上
和线下相结合的手段,整合需求信息、梳理供给问题,结合不同区域、不同年龄
层的特点将需求进行清晰定位,并积极予以回应,及时调整文化供应内容和供给
机制,以精细化、准确化供给对接文化诉求与乡村振兴总体要求。
推动地方政府不断完善地方现有的法律法规,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相
关的法律体系,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必要的法规制度支撑,切实保
障公民的文化权利得到有效落实。制定配套法规规章制度,让《公共文化服务保
障法》规定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把法律的有关规定落细落实,制定符合实际的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各项政策措施,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有效实施提供支
撑。同时,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政策法规和实践中的经验上升为国家法律,逐
步实现公共文化地方立法与文化体制改革重大政策的衔接,不断提高农村公共文
化服务领域法治化水平。
覆盖广泛的信息以及迅速传播有效信息是互联网平台的优势。选择互联网平
台可以通过舆论引导、信息公示及发布社会公众的文化需求,准确获取农民文化
偏好与诉求。通过互联网平台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快捷、便利的条件,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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