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新时期群众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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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群众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
                    Research on the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of Mass Culture in the New Era


            象。这两方面的矛盾更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而

            日益突出。
                其实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前期,个别人民公社的文化站就已经在小范围内试
            行开展经营性的群众文化活动,用作补贴文化站的日常开销、增添设备等费用。
            其中比较早的是广东省台山县的冲篓人民公社文化馆。1974年,冲篓人民公社

            文化馆只配有一名馆员,并且没有经费支持,文化站无法正常运行。在社领导的
            协调下,公社将社办戏院和球场划归文化站管辖,开展一些文化有偿服务,以
            维持文化馆的基本运作。由于当时的文化站没有经费,维持运作完全依靠这些有

            偿服务,所以如此取之于文,用之于文的经营模式,被称为“以文养文”。但是
            冲篓人民公社的经验并没有得到广泛传播,至中央十—届三中全会后,他们的经
            验才被逐步推广。1979年上海市金山县文化馆探索文化馆改革新路,开办“文化
            书场”,邀请艺人开展评弹、曲艺表演,三个月内达听众1.5万人次;又吸收已

            退休的剧团艺人和文艺爱好者组织业余艺术剧团,适当售票演出;还组织故事
            团,讲革命传统故事。这些文化经营活动一年净增收5694元,其中20%用于集体
            福利,15%用于个人奖励。不仅改善了职工生活,同时还更新了馆内设备。1980

            年,文化部主办的《群众文化》将该文转载于当年第2期,文化经营活动受到群
            众文化系统的广泛重视。
                1983年,为了适应新的形势,中国开始在全国文化事业单位中推行以经营承

            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体制改革,由福利型逐步向经营型转变,开展有偿服务。
            当年的中央〔1983〕34号文件中也明确指出“有些群众文化活动,可以适当收
            费,以补助活动经费的补足。”1984年12月,文化部在天津召开了全国群众文化

            工作会议,会上各单位交流了群众文化“以文补文”经验,以此为基础,文化部
            提出“以文为主,多种经营”的措施,大力发展多种经营,以解决文化事业单位
            出现的经济窘况。
                2.以文补文,多业助文

                (1)开办培训、教育机构
                开办学习班本就是1981年文化部发布的《文化馆工作条例》中文化馆业务范
            围内的一项。将公益性的学习班扩展成经营性质的培训班、教育机构,不仅能丰

            富上课的内容,不少文化馆开设的培训班从文艺培训到生产技术,科目可谓是琳
            琅满目,满足了群众学习知识文化的需求,提高业余人才的艺术水平;也能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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