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1 - 新时期群众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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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群众文化艺术发展
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首次在国家层面的文件中出现了对社区文化活动中心
的建设指示,“加强社区文化中心、村文化活动室等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并要
求将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纳入各地区的城市规划之中。
2010年12月,在文化部、财政部共同发出《关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
区(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中对示范区的建设提出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
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标准》,其中东部示范区“100%的行政村(社区)建设
面积不低于200平米的文化活动室(中心)。”中部示范区“80%的行政村(社
区)建设面积不低于100平米的文化活动室(中心)。”
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之前,中国政府文化系统内的群众文化事业机构是
按照行政建制进行四级管理,即在省、市、县、乡设立群众文化机构,这一次社
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是群众文化优化组织结构,向基层深入的表现。
2.规范场馆建设
其实,早在1992年5月,文化部颁布的《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管理办法》中
就对不同级别的两馆场馆面积提出了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群众艺术馆最低限为5000平方米;地(州、盟)、地级市群众艺术馆、直辖市市
辖区文化馆最低限为3500平方米;县(旗)、县级市、地级市区文化馆最低限为
2000平方米;文化馆分管最低限为1000平方米。”然而,因为国家文化事业经费
有限,大多群众文化机构“以文补文”的收入又不能够支持场馆的扩建更新,所
以即使到了新千年,还是有许多群众文化场馆不符合标准。
在2002年,文化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历时两年的群艺馆和文化馆评估定级
工作,这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次对两馆的进行综合性评估。许多地区都以评估
为契机,解决了长久以来馆舍的建设问题。如河北石家庄市投资三千四百万元建
成了九千多平方米的新群艺馆馆舍。浙江省金华市群艺馆新馆大楼的建设工作列
入当年市政府重要工作,计划建筑面积一万平方米。上海市区两级的群艺馆和文
化馆设施面积增长了两倍有余,净增长面积超过十三万平方米。天津市和平区文
化宫因地处市中心,周围用地面积紧张,场馆狭小问题多年悬而未决。在这次评
估的机遇下,区政府斥巨资扩建馆舍,使天津市和平区文化宫其达到了一级馆的
硬件要求。12004年,文化部公布了首次两馆评估定级的结果,其中暴露出了全
国两馆建设中的一些问题。全国只有2195个群艺馆、文化馆参评,远低于实际场
馆数量,并且只评出一级馆209个,二级馆275个,三级馆405个。有许多省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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