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7 - 新时期群众文化建设与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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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乡村振兴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效益还是效率为目标,进行的绩效测量都局限于考核结果的某一方面,忽视了
公共文化服务作为一个整体在过程与结果、供给与需求、服务与反馈、效果与评
价等各方面的相互勾连关系,尤其是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的提升,应作为一个
重要维度纳入评价体系。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初期,尽管政策层面也
在强调管理层面的效能和服务供给的效能,但并没有将其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而
在2015年《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则提出要在完善公
共文化服务评价工作机制中,“以效能为导向,制定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考核指
标”,明确了效能作为评价考核的价值地位。因此,在新时代现代公共文化服务
体系的评价体系中,单一性或偏向性地强调管理效能、服务效能、社会效益、
资金效率等都不足以满足绩效评价要求,而须以综合化的效能来作为其最终评价
指向。
(四)真切实在的获得感:从充分参与到有效获得
“获得感”是习近平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多次
强调要“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的获得感”,“不断满足人民日
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更可持续”。“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不仅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和动力,更
是评价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在新时代,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不仅体现在分享
改革发展带来的物质利益,更体现在注重精神层面的“获得感”。为人民群众提
供公平的文化参与机会、拓展文化“获得”途径和提供“高获得感”的文化产品
与服务,确保人民群众在精神文化领域多层次全方面的获得感,是新时代加快构
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旨意所在。
文化层面的“获得感”是个体基于实际获得而产生的一种心理状态,建立在
人民群众充分参与共建共享实践的基础之上,形成于公众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和文
化服务的过程之中,并最终积淀成对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及服务真切实在的内在认
同和愉悦、满足的积极情感倾向。参与不仅赋予了公众“实际获得”的渠道,使
消费侧的居民得以接触和享有供给侧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而且参与的水平、参
与的程度也始终影响着“获得程度”的高低。同时,是否具有高获得感还取决于
个体文化需求的满足程度,即通过文化参与和消费能否真正满足群众的各种精神
文化需求。充分的参与和有效的获得彼此依托、密不可分,既要有充分的参与,
更要有有效的获得。对中国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而言,必须坚持文化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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