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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发展理论创新性研究
                 Research on the Innovation of Rural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ory

            国创建的“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其目的是集体低价购进商品,改善社员经济
            状况和社会地位。1849年,雷发巽为解决灾害农民借贷困难,在德国维耶布什镇
            创办农村信用合作社。1909年东欧犹太移民为了保障集体生命和财产安全,在以

            色列建立了第一个基布兹。由此可见,人类不同历史阶段的合作社都是为了保障
            农民权益,这是农业合作社和以资本逐利为目的的企业的根本不同。
                2.利益分配机制是农业生产力飞跃的基础保障
                从商鞅变法到公司的诞生,人类历史的飞跃无一不是组织利益分配模式的

            巨大创新,家庭联产承包制极大程度解放了生产力,实现先富带动后富,一举解
            决了困扰中国人几千年的温饱问题,开启了小康之路。在新的历史时期,农业专
            业合作社承担着共同富裕的伟大使命,农业合作经营管理模式能否再一次创造经
            济奇迹,关键取决于利益分配机制是否符合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规律,实现规模经

            济。中国农业合作社以农村能人和产业大户为主要投资者,这种模式容易产生内
            部人控制现象,广大农民参与程度低,自然也无法实现生产力的飞跃。只有集体
            利益和个人利益相协调,农业规模经济的效应和农民个人主观能动性才能并举,
            农业合作社效率才能够最大化。研究表明,利润返还是合作社绩效的关键因素,

            合作社分配越公平,经济效益越好,只有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每个社员才
            能够无后顾之忧,甩开膀子干,如果成员之间利益冲突,多劳少得,存在利益侵
            占,不能共担风险,那么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就不足,规模经济的优势就不能建
            立。要实现从小岗村模式到华西村模式的飞跃,既要利用集体经济的模式建立早

            期竞争优势,又要利用市场经济模式实现产业升级。
                3.农民收益是衡量农业合作经济成败的关键所在
                农业合作社必须把农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而衡量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的根本
            就是以增加农民收益为中心。中国许多合作社面临高合作成本和低合作收益的困

            境,合作经营管理的成本高,而一年到头看不见实际的收益增加。农业合作社的
            成败必须以最广大社员的收益为衡量指标,要具体衡量一年到头比起分散经营,
            农民付出了多少,而增加的收益又有多少。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受到政策倾斜较
            小,比如在土地流转中,城市资本会损害到农民利益,村集体可能变相损害农民

            土地承包权;在合作经营中,由于设备、培训、材料和委托代理等成本,反而导
            致农民收益下降;在经济管理当中,合作社将收益转化为投资,不转化为农民分
            红,内部人控制产生的机会主义和道德风险等问题都会导致农民实际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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