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1 - 农村经济发展理论创新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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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农业经济管理
只有最广大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经济状况得以改善,收入得以提高,农业合作
经济才能实现良性发展。所以当前合作社经营管理所关注的核心不应该上名义上
的“统、分”问题,而应该是如何提高社员经济收益,争取农民权益,改善社员
待遇。
(二)农业合作经营管理下农民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
1.农民权益保障不足
缺乏对最广大社员权益保护机制。第一,中国传统合作社受到计划经济思
维的影响,过度强调社员的无私奉献,而忽略了利益保障。在土地征用等方面合
作社和龙头企业往往会利用集体产权压低地价,这就损害了社员的利益。一些合
作社甚至在政策和资本的驱动下,压低地价,让农民长期出让土地承包权,损害
农民权益。第二,由于合作社早期都是“能人带头”模式,因此在制度设计上缺
乏对广大社员的利益保护,农民本身也因为文化素质等因素缺乏制度设计、章
程制定、股权分配等方面的能力,造成他们话语权较弱。第三,合作社章程设定
中对社员的权利保障不足,对社员的质询权、管理权、申诉权、出资转让权和赔
偿索取权等方面的规定缺失,社员自身权利意识淡薄,也认识不到权利规定的重
要性。
能人治理模式导致少数人独大。首先是在现有合作社经营管理中,能人主导
模式居多,权力高度集中,往往出现一言独大的局面,缺乏民主管理。农民在生
产经营上缺乏自主权,缺乏参与执行和监督的途径,巨大的资源完全由核心领导
层支配,加剧了经营风险。其次是中国当前许多合作经济组织都是一套人马,两
套班子,村干部既要处理复杂琐碎的村务,还要发展生产建设,这让他们疏于进
行社员的民主权利建设。最后是长期以来农民习惯在村干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这不利于民主决策的开展,长此以往,容易造成少数人垄断决策,甚至干预村民
的经济独立性。
盈余分配对普通社员约束多。这是中国集体经济分配模式的一个症结,按照
交易额返还社员并不能立刻看见收益,相比现金交易,这种分配模式阻碍了社员
进行再生产。还有些合作经济模式限制社员的财产分配权,财产分配权集中于核
心阶层,甚至对农民的收入支配权进行干预,给村民设定了诸多限制,村民收益
不能自由流转,让社员感觉不是给干活。尤其是共有财产和集体资产,真正拿到
手的钱只是很少一部分,普通社员要支配必须进行申请,但是收益的支配权在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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