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农村经济发展理论创新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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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农业经济管理
性,在体制上难以带领农民实现共同富裕。最后是传统思维过多要求理事长进行
无私奉献,这导致合作社带头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没有将自己看成是大股
东。第五是合作社缺乏长效利益机制,只能靠粗放经营和政策补贴,因此无法长
期盈利。
农业合作社收益不高。和龙头企业相比,受到小规模、低效率和集体行动
逻辑的影响,中国农业合作社当前收益偏低。而农业合作社发展面临的另一矛盾
是要壮大发展就要留存收益,但是留存收益就可能会影响农民收益,在中国农业
保险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的背景下,农业经营面临较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
险,在农产品加工、生态农业、农业旅游等领域又缺乏运作经验,单靠农产品增
产,不足以大幅增加农民收入。因此要提高农业合作社收益,必须提高农业竞
争力,提高产业特色含量,降低组织成本。中国农民勤劳节俭而又吃苦耐劳,从
这个意义上讲,小农生产是最节约的模式,而合作社如果不能实现精细化和集约
化管理,反而会让自我感觉“为别人打工的农民”降低积极性,不能有效节约成
本,浪费公共资源,产生跑冒滴漏现象。
(三)农业合作经营管理下农民权益保障存在的对策
1.建立以保障最广大农民群体权益为根本的机制
以保障农民权益为根本设计分配机制。首先,在利益分配上要改变过去以
资本为导向的模式,要以保障广大农民权益为中心。在土地政策、产业扶植上给
予优惠,充分发挥集体产权保障农民利益的作用。比如在农村征地过程中,要进
行全体村民讨论、表决,以农民为主体,切实保护村民利益。其次,要在制度设
计上明确社员权益,参考法律文本和现有蓝图,根据本村特点进行优化,从股权
结构、治理模式、管理机制、监督体系等方面保障农民权益,要明确农民的投票
权、自主经营权、股权转让权、监督管理权、质询权、审查权等各项主体权利。
最后,要严格执行章程,建立内控体系,强化农民权利意识,建立多数人监督和
治理体系,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建立分权治理结构。首先要严格投票制度,在重大事务上一人一票,社员有
投票弹劾合作社领导层的权力,用以制约领导层的行为,避免一人独大。在经济
决策上,要严格遵守程序,科学论证后方可进行,重大风险必须让社员知情,如
果知情不报,视为失职。涉及股权分配问题,要保障大股东利益,以确保外部投
资愿意引入。一开始就要从股权分配上确保多数村民占大股,除了土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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