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 - “互联网+”背景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研究与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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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 +”背景下政务工作信息化研究与探索
                    Research and Exploration on Informatization of Government Affair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Internet +”


                三、缺乏完善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电子政府能够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一个完整、统一的法律和制度框架。在

            国外,为保障电子政府发展,许多国家均制定并颁布了专门的法律、法规和行政
            命令。在美国有《政府信息公开法》《个人隐私权保护法》《美国联邦信息资源

            管理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英国有《政府信息公开法》等等。这些法律对
            电子政府发展起着重要的保障和规范的作用。而我国正是在此方面有所欠缺,没

            有形成完备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四、政府信息安全保密存在问题

                政务信息系统中涉及很多党政机关的重要文件,有些内容甚至关系到国家利
            益和国家安全,因此电子政府建设对安全性方面有很高的要求。因为政府网络涉

            及面广,参与人员多,开放性强,技术水平不平衡,管理手段有差别,所以很容
            易出现安全方面的漏洞,安全保密工作没做好,大家都怕出问题,怕承担责任,

            甚至很多领导都怕因为安全保密工作出差错而丢了官,这也是电子政府建设中一
            个很大的障碍。



                        第三节 中国电子政府建设问题原因分析



                一、推动电子政府建设的原动力不足

                发达国家的电子政府建设是在完成工业化基础上开展起来的,其目的是要增

            强各自的国际竞争优势。如美国的电子政府建设是在经济发展和市场推动下发展
            起来的,特别是进入信息社会后,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美国原有的行政

            体制越来越不能适应信息时代的要求,以企业为中心的各个经济主体纷纷要求变
            革政府的管理模式。因此,其电子政府建设根本的动力是“需求拉动型”。而中
            国的电子政府建设是在外国的影响下,由政府自己提出的,并不是技术条件作

            用的结果,由国务院牵头建设电子政府,自上而下逐级推进,在某种程度上属于
            “技术拉动型”或“政府推动型”,这种推动性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使得中国的

            电子政府建设面临着比发达国家更大的风险与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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