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7 - 城市土地经济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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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土地法权制度

                 土地法权制度是人们在土地利用中形成的土地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现,是社会
            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
                 在社会形态中,土地经济制度是土地法权制度形成的基础,土地经济制度决

            定土地法权制度;但土地法权制度反过来又具有反映、确认、保护、规范和强化
            土地经济制度的功能。


                 二、土地财产制度的特点与功能

                 (一)土地财产制度的特点
                 1. 地位的基础性

                 土地是一个国家最基本的资源和资产。在资本主义大工业发展起来之前、社
            会处于农业社会阶段时,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因而成为最主要的财富

            形式,土地的占有形式基本上决定了社会财富的占有和分配形式,因而土地财产
            制度成为当时社会经济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
                 2. 国度的差异性

                 在现代各主要发达国家中,一般财产的占有形式比较单一,基本上都为私有
            制。而土地占有形式在各个国家之间仍然保留着明显的差异。一个国家土地财产

            制度的形成除了直接受一个国家生产方式及生产力水平的决定性影响,还受到社
            会政治制度与土地资源的状况、经济文化发展的历史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因而形
            成国与国之间明显的差异性。

                 3. 构成的复杂性
                 相对于一般财产,土地财产关系复杂得多。土地作为一种财产,其所有、占
            有、使用、收益、处分及管理等等构成一系列复杂的财产关系和产权体系。

                 (二)土地财产制度的功能
                 第一是保障功能,保障土地财产制度的正常运行,保障经济利益的合理分享。
                 第二是激励功能,是指在物质利益上进行激励,使土地所有者、使用者能够

            合理分享土地的经济收益。

                 三、土地财产制度的演进与变革规律


                 在人类历史上,各个时期的土地财产制度都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整个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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