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 - 城市土地经济与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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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等,控制土地建设的意向框架,来实行对土地开发的引导。

                 控制性详细规划在确定了必须遵循的控制指标外,还留有一定的“弹性”,
            如某些指标可在一定范围内浮动,同时一些涉及人口、建筑形式、风貌及景观特
            色等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这样可为城市发展留有余地。

                 3. 法律效应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法律效应的延伸和体现,是总体规划宏观法

            律效应。同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方法倾向也已较普遍。从最早的温州旧城改
            造控制性详细规划通过市级立法批准开始,后来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也延续了这一
            方向。这是针对传统城市规划的权威丧失以及行政干预对规划管理的不良影响作

            采取的行动,同时也顺应了中国城市规划法制化的要求。
                 4. 图则标定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以文本和图则为主体的规划语言范式。图则标定是控制性
            详细规划在成果表达方式上区别于其他规划编制层次的重要特征,是控制性详细
            规划法律效应图解化的表现。它用一系列控制线和控制点对用地和设施进行定位

            控制,如控制点、道路红线、地块边界、建筑后退线及绿化控制线及等。在经法
            定的审批程序后,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上升为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法规,具有行
            政法规的效能。


                 二、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控制性详细规划三十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它在中国城市规划和城市建设

            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然而由于其形成时间比较短,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尽
            完善之处。作为中国城市规划体系的关键环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水平直接
            影响到中国城市建设工作的进行。因此,急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深入分析研

            究,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促进城市规划体系的完善。
                 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实践中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但是归纳起来不外
            乎技术层面的问题、编制层面的问题和法制层面的问题这三个方面。

                 (一)技术层面的问题
                 1. 范式化

                 “范式”的概念是由美国著名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
            中提出的。库恩对科学发展持历史阶段论,认为每一个科学发展阶段都有特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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