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食品包装安全与质量检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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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安全与质量检测研究
律不断加强对食品包装的规范管理,逐步构建起了科学严格、复杂有效的食品包
装安全法规体系。美国颁布的食品包装安全法规散见于联邦法规体系之中,包括
《美国联邦法规》第 21 部分、《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和《公平包装和
标签法》等。例如,《美国联邦法规》第 21 部分中,第 170 节至 186 节详细列
出了对食品包装材料的规范要求。同时,为保证这些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美国政
府还专门设置有科学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食品安
全检验局(FSIS)、动植物健康检查局(APHIS)和环境保护署(EPA)等。各
部门管理机构监管职责分工明确,为本国食品包装卫生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例
如,美国 FDA 具有对本国或进口食品、药品、化妆品等产品进行检测、监督的
职责,该机构制定的关于食品接触材料的检测和评估标准十分严格。根据规定,
在美国上市的食品,其包装材料必须要通过在各种复杂环境中的迁移测试,各类
检测数据需获得 FDA 批准合格。
.欧盟
欧盟是一个包含多个欧洲国家的政治联盟,为了消除各成员国间的贸易壁垒
和保护消费者健康,建立了统一的食品包装安全法规体系。其中,关于食品包
装材料的法规可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为框架法规和通用性管理条例,现行框
架法规(EC)No1935/2004 规定了食品包装材料管理的通用安全要求,(EC)
No2023/2006 管理条例对食品接触材料的生产规范要求和原则等进行了详细规
定;第二层为专项指令,目前欧盟只对包括再生纤维素薄膜、活性及智能材料在
内的 5 类材料制定了专项指令;第三层为单独指令,指对单独某一具体有害物质
的特殊规定,例如欧盟就专门针对危害人体健康的 N-亚硝胺物质颁布了 93/11/
EEC 指令,其中明确规定了亚硝基类物质的含量、迁移量的合格限量及对应的
检测方法。另外,在食品包装标识和包装废弃物等方面,欧盟也颁布了诸多法规
条例进行安全监管。例如,《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指令》及其修正案中对包装从生
产到废弃回收的各个环节都提出了要求,并对包装材料的种类、数量和重金属含
量也进行了严格限制等,以达到尽可能减少包装和包装废弃物对环境影响的目
的。总的来说,欧盟有关食品包装安全的法规内容十分细致,对于食品包装材料
的选择、包装标识的使用、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处理等方面都制定了具体可靠的法
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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