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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装安全与质量检测研究



            的原因之一。此后,为避免食品被包装容器和包装材料污染,中国开始制定一系
            列涉及规范食品包装相关方面内容的法规标准。例如,《食品卫生法(试行)》
            (1982 年)、《食品卫生法》(1995 年),以及 2009 年的《食品安全法》都将

            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纳入法规管理范围实施安全监管。目前,我国虽尚未颁布有
            关食品包装安全的专项法规,但已制定相关法规标准约 500 余项,基本建立起一
            套食品包装安全法规体系结构。2015 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与食品容器
            相关的条款增加至 22 项,进一步加强了对食品包装的安全规范。《食品包装用

            原纸卫生管理办法》《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通则》、GB9685—2008《食
            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 GB7718《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等有
            关食品包装的法规标准,对食品包装材料、标识等方面都作了相关要求。同时,
            为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包装安全监管力度,近年来我国对食品包装安全相关管理机

            构也作了相应调整,分段管理的模式仍未发生根本性的变革,但各部门职权分工
            更加明确。
                (三)国内外食品包装安全法规对比研究
                目前,世界各国有关食品包装安全法律条文,主要涉及对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规制:一是食品包装材料安全;二是食品包装生态安全;三是食品包装标识安
            全。如今欧盟与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在食品包装安全方面已经具备较
            为完善法规和管理机制。而我国对食品包装安全关注较晚,相关法规的制定也尚
            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许多不足。

                 .食品包装材料安全相关法规对比研究
                食品包装材料中的化学成分向食品发生迁移,会给消费者健康带来潜在威
            胁。世界各国都颁布法律对食品包装材料的提出严格要求,其中欧盟和美国的法
            规体系最具代表性。美国是最早制定相关法规标准的国家,历经百年已经建立了

            复杂灵活且成熟可行的法规体系。欧盟的食品接触材料法规立法层次分明,涵
            盖范围广,“法规(Regulation)”直接适用于各成员国,具有普适性;“指令
            (Directive)”需各成员国在规定期限内转化为本国法规方可实施。中国主要通
            过“标准”对食品包装材料安全要求进行规定。例如,对塑料、聚苯烯、聚乙烯

            等食品包装常用材料都制定有独立的卫生标准,且要求清晰明确,便于使用。但
            与欧盟、美国较为完善的法规体系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具体体现在包装材料中
            有害成分安全限量、物质迁移限量、添加剂限制种类等方面。例如,各国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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