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5 - 新时代高校德育美育协同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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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高校德育美育协同发展研究
            Research on the Collaborative Development of Moral and Aesthetic
            Education in 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 in the New Era

            客观的事物,有学者进一步界定教育客体的定义为:“是指被纳入教育活动中,
            与主体构成教育活动的两极并发生相互作用的人或事物。”(黄欣祥,《从他人
            教育到自我教育》)在高校德育中,教育客体是在德育活动中为教育主体所指向

            和作用的教育对象,是德育的接受者和受动者,它与德育的教育主体相对应。教
            育客体具有受动性、受控性和可塑性。接受教育主体施加的德育作用和影响,受
            到主体的主导、支配和调控,在教育主体的教育、影响和塑造下,提高道德水平。
            以人为客体是目前德育研究领域中的主流观点,并且进一步将其细分为受教者客

            体、施教者客体、施教者与受教者同为客体三种理论。当受教者为客体时,自觉
            接受施教者的传授的思想观念、政治观点和道德规范;当施教者为客体时,施教
            者连同他所传授的知识自然而然地成为学生学习的对象而客体化;当施教者与受
            教者同为客体时,即教育者与受教者互为主客体双方的作用和影响是双向的,分

            别构成互为客体指向的两个认识活动循环团。以德育内容、德育中介或德育的其
            他因素为客体的观点是近年来较为流行的观点,认为当教师和学生都是教育的主
            体时,德育的内容等就成了教育客体,通过道德接受机制,可以使学生接受客观
            的社会道德关系,社会道德标准和规范的道德要求,并真正转化为道德品质,实

            现从他律到自律的转变。
                在高校美育中,美育的客体也包括两方面。当以人为客体时,教育的是指美
            育活动的接受者和受动者,即高校的大学生,接受教师和作为群体的教育者(学
            校各级组织、艺术团体和机构等)的审美理论、艺术教育等活动内容。当以美育

            内容为客体的时候,大学生则变成了美育的主体,同艺术美、自然美、社会美和
            日常生活美的教育内容形成正确的审美观,培养感受美、审美和创造美的能力。
            可见,在高校德育与美育协同发展过程中,正确认识教育的客体——大学生,关
            系到协同教育工作的成败,同时也关系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性。必须从全

            面分析客体成长过程的历史条件、时代特征、现实生活的社会环境及年龄因素等
            特点出发,对学生实施整体的德育与美育协同发展教育。高校大学生处于向成人
            过渡的阶段,是离开父母和家庭的庇护,独立走向社会融入社会的过程,他们崇
            尚自由、拒绝支配和束缚、强调个性、思维活跃、人格独立,在充当教育的客体

            角色时,往往与教育的主体之间难以形成和谐的关系。因此,要重视大学生的道
            德诉求和审美需要,尊重他们的兴趣和爱好,尊重大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坚
            持建立和维护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平等关系,以平等的姿态与受教育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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