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化工安全生产与环保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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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环境污染
广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进化学农药减量控害,推广应
用低毒低残留农药,集成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高效植保机械”“深入实施农
膜回收行动”“推广使用标准地膜,发展废旧地膜机械化捡拾,探索推广环境友
好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绿色产品、绿色技术等目标,就是合一性的创新性
目标。合一性目标体系的创设和实施,关系到能否从源头缓和人与自然的矛盾对
立,应给予充分重视。
三、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主体
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一系列行为规范,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等主
体在特定行为规范下互动和博弈,形成一定的主体结构。
(一)主体结构
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的重点是恢复自然的主体性,遏制人类破坏生态环境
的能动性,调动人类保护生态环境的主动性。这需由具体的主体来体现和实现。
首先的问题是自然的主体性由谁来体现。自然作为主体,是先在的,不以人的意
志为转移。但是,自然的主体性主要以消极方式来展现。我们必须认识到一个最
基本的事实,那就是保护大自然和解决生态危机,有一个由谁来保护和解决的问
题。既然大自然自己不能保护自己,当然就不能由大自然来承担解决生态危机的
责任。自然的主体性,必须依赖一定的组织或个体,即由某些组织或个体来体现
和维护自然的主体性。其次的问题是人的主体性如何由人自身来加以约束和规范。
人的主体性从属于自然界,人类应在尊重自然的前提下去展现其自身的主体性。
“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共生这一属性决定了人不能任意拔高自己的地
位”。同时,人的主体性有能动性、主动性;但是,人的主体性又具有一定的缺
陷,是生态危机产生的主要因素。人有保护生态的一面,也有破坏生态的另一面。
因此,要约束和规范人的主体性,积极培育其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此,
需科学设置有关主体结构。
(二)主体现状及改善
当前我国已建立起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民共同参与的多
元共治环境治理体系。这一主体结构涵盖多种主体,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各级政
府较好地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是自然主体性的体现者和维护者。只有政府能
够从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出发,具有全面性、权威性、公正性、信息对称性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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