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化工安全生产与环保技术
P. 20

第一章  环境污染



             广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进化学农药减量控害,推广应
             用低毒低残留农药,集成推广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高效植保机械”“深入实施农
             膜回收行动”“推广使用标准地膜,发展废旧地膜机械化捡拾,探索推广环境友

             好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推广绿色产品、绿色技术等目标,就是合一性的创新性
             目标。合一性目标体系的创设和实施,关系到能否从源头缓和人与自然的矛盾对
             立,应给予充分重视。

                 三、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主体


                 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立一系列行为规范,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等主
             体在特定行为规范下互动和博弈,形成一定的主体结构。
                 (一)主体结构

                 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建设的重点是恢复自然的主体性,遏制人类破坏生态环境
             的能动性,调动人类保护生态环境的主动性。这需由具体的主体来体现和实现。
             首先的问题是自然的主体性由谁来体现。自然作为主体,是先在的,不以人的意
             志为转移。但是,自然的主体性主要以消极方式来展现。我们必须认识到一个最

             基本的事实,那就是保护大自然和解决生态危机,有一个由谁来保护和解决的问
             题。既然大自然自己不能保护自己,当然就不能由大自然来承担解决生态危机的
             责任。自然的主体性,必须依赖一定的组织或个体,即由某些组织或个体来体现
             和维护自然的主体性。其次的问题是人的主体性如何由人自身来加以约束和规范。

             人的主体性从属于自然界,人类应在尊重自然的前提下去展现其自身的主体性。
             “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共生这一属性决定了人不能任意拔高自己的地
             位”。同时,人的主体性有能动性、主动性;但是,人的主体性又具有一定的缺
             陷,是生态危机产生的主要因素。人有保护生态的一面,也有破坏生态的另一面。

             因此,要约束和规范人的主体性,积极培育其保护生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此,
             需科学设置有关主体结构。
                 (二)主体现状及改善
                 当前我国已建立起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民共同参与的多

             元共治环境治理体系。这一主体结构涵盖多种主体,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各级政
             府较好地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是自然主体性的体现者和维护者。只有政府能
             够从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出发,具有全面性、权威性、公正性、信息对称性优势



                                                                                   ·9·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