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 - 化工安全生产与环保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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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环境污染
包括生态文明统计监测制度、生态文明标准体系、生态文明责任追究制度、最严
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等具体制度。这是一个全面系统的制
度体系,着力维护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解决严重生态危机,制度运行过程应坚
持以“严”为主。生态危机的主体性根源是人的主体性过度扩张。从当前学界分
析看,我国环境污染防治压力依旧巨大,依旧存在执行力不够的问题。人的主体
性过度扩张态势还未实现根本性扭转,因此管控压力不能减,以“严”为主仍然
必要。另外,从制度执行的一般原理看,控制力是执行有保障的基本前提,强调
严格标准和严格执行,是增强控制力的重要手段。
(二)过程现状及改善
当前我国力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总体上以严为主。表现为:一是
源头严防。源头严防涉及生产经营者、农业生产经营者、城乡居民等众多管理对
象,重点对象是矿产企业、重金属生产企业、大型污染企业等,重点事项是企业
污水排放、农业农药化肥地膜使用、秸秆焚烧、节水、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二
是过程严管。过程严管的实现,主要依赖政府环保监管部门,坚持标准严格、执
行严格、监管严格,具体措施包括加强规章制度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政府
内部体系建设等。三是后果严惩重罚。从实际看,目前还是存在处罚力度不够,
生态环境污染成本低等问题。总体言之,运行过程坚持以“严”为主。纠正人的
主体性过度扩张,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是一个长期性的艰巨任务。今后有
必要继续坚持“严”字当头。首先要坚持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体系,要求企业严
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其次要进一步加强政府环保部门自身
内部监管,重视环保工作队伍建设,打造生态环保“铁军”。最后要加强社会、
公民等外部监管制度建设,重视环保信息公开,积极发挥社会组织、民众等主体
的监督作用。
五、生态保护政策的历史发展
生态环境政策是国家为了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而制定的各种制度规
范和保障条件,生态保护政策可以理解为国家在生态保护方面所做出的一切行动
和方案。根据政策体例,生态保护政策可以分为法规、制度、规章、规范性文件;
根据生态保护政策的制定目标和用途,可以分为纲领性政策、生态空间管控政策、
生态补偿政策、责任追究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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