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8 - 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与乡村社会治理理论与实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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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新时代新农村建设下的乡村社会治理
同感。
(四)强化村民主体地位,改善村民自治机制
目前,农村群众的政治、文化素质还不够高,自私自利倾向依然存在,严重制约着农
村居民的自治程度。农村居民的素质提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一代代地不断更新,但
这不能成为削弱农村村民自治的理由。相反,要充分激发村民的积极性,采取多种方法激
发其内在的发展动力。在当前农村发展的大环境下,如何充分发挥村民的积极性,关键是
要“增强村民的自治水平和能力”。以“村民主体”的需要为切入点,对村民自治进行规
范,充分发挥好党委的引导作用。首先,国家和政府要继续加强对村民自治组织的支持,
坚持和健全村民自治制度,通过立法手段为其存在和开展提供政策支持。以此为依据,厘
清基层政府和基层组织之间的关系,改变长期以来被人诟病的“过度行政化”现象,确保
村委会的相对独立性,从而推动“村治”和“乡政”之间的良性互动;其次,提高村民自
治的关键在于规范村民的民主选举,使他们能够真正民主地选出代表自己的“代言人”;
最后,要积极宣传民主选举工作,利用村广播、宣传栏等方式,强化村民意识,提高民主
选举的质量,让有意愿、有能力的人都能参加选举。而加强村民主体地位、提高村民自治
的关键,是要体现和实现村民利益。由于农村人口分布比较分散,地理距离较远,因此应
在行政村内部进行网格划分,把村民自治单元向下移动,实现网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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