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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

            略、是长久之策,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当前一些地方在推进脱贫攻坚衔接乡村振兴的实

            践中产生出了两个有所差异的偏离方向:一个是,有些地方各级各相关部门普遍存在急躁
            情绪,激进地通过行政力量打造形式上的美丽乡村,既脱离了地方实际也误解了乡村振兴
            战略,错将长远战略目标作为当下就能实现的战术目标,错将还需要经过三十年奋斗、到

            2050 年才能达到的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当成当下就要达到的目标。
                 另一个则更为普遍和严重,即是在急躁情绪、政绩冲动和压力型体制考核的作用下,
            中西部的一些地方陷入“线性思维”窠臼,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扶贫产业项目的发展采取

            一种权宜之计:即是简单地照搬照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乡村振兴的产业谋划和发展经验,
            采取“锦上添花”的策略,重点支持具有特殊区位或旅游资源的乡村,打造所谓的乡村振
            兴样板、美丽乡村样板。这在实际上加剧了乡村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更为糟糕的是,在

            这种错误思维的导引下,无论脱贫攻坚还是乡村振兴,一些地方均没有科学、准确研判乡
            村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而是片面强调发展新业态,同质化地推进乡村文旅产业,却忽视

            了中西部农业型村庄产业基础薄弱、贫困户市场能力不足的现实,严重脱离了“人均一亩
            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的“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具有非常明显的临时性色彩,
            而且也没有充分发挥出全国劳动力市场的作用,还可能存在资本下乡发展产业剥夺小农机

            会和资源趋向优势区位农村而产生新的不均衡问题。
                 二是在扶贫产业项目启动阶段市场逻辑的脱嵌和政府行政力量的过度干预,使得一些

            产业项目难以落地生根,甚至一开始就面临着夭折的风险。而且扶贫产业的发展高度依赖
            于脱贫攻坚政策的扶持,使其难以自主持续发展并对接到乡村振兴上去。这在实践中主要
            表现为:现有乡村产业项目多为政府推动,并不完全符合产业兴旺所必须坚持的“市场主

            导、政府引导”的定位。农村产业发展要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发展产业来实现脱贫振兴的
            目的,这意味着发展产业必须要遵循市场逻辑。但事实上,因脱贫攻坚的时间紧、任务重、
            考核压力大,各地的产业项目多由政府主导或推动,更多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未充分发挥

            市场的主导作用。这首先就导致了产业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容易出现同质化竞争局面,引起
            产品出现滞销现象,农民群众的利益则无法得到保障。其次,产业项目资金多以贴息、补
            助、奖励等形式发放,不能重复循环利用,使用效率较低,呈现出非常明显的临时性色彩。

                 三是在推进两大战略的过程中,为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农村土地制度和政策
            的不合理运行,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在产业发展实践中异化为临时性筹措建设资

            金的政策工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简言之,就是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要与农村
            建设用地的减少相挂钩。其本质是城乡之间的一种建设用地指标置换的工具。其核心在于
            拆旧建新,即地方政府通过村庄整治腾挪出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并复垦为耕地,并由此

            形成建设用地结余指标,使得地方政府能够在城市近郊征用等量耕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从而推动城镇化、工业化。这一政策的出发点是为了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解决城市化

            进程中的人地矛盾,实现建设用地内部结构调整,节约集约用地并保护耕地,优化城乡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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