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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

            自身分离的时候——人的解放才能完成。”在他们看来,“真正共同体”是“自由人的联

            合”,代表着共同体所有成员的共同利益。由此可见,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
            有的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提法与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是一脉相承并创新发展的。这一美好
            共同体的构建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地逐步推进的,其遵循从低

            级形态共同体逐步过渡到高级形态共同体的发展逻辑。乡村治理共同体作为社会治理共同
            体的子体系和根基,是完善社会治理共同体以及实现马克思主义视域下的“真正共同体”
            的关键环节。乡村治理共同体这一概念是我们党坚持从实践论的视角对共同体实现过程进

            行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彰显了我们党对共同体构建规律和实现路径的艰辛探索和精准把
            握,赋予了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新的生命力,推动了马克思主义共同体思想的创新发展。
                 (三)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与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内在耦合性

                 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乡村振兴的基石,其实践依托则是乡村治理共同体。从治理效
            能提升的视角来看,处于转型期的中国乡村社会面临着精英流失、人口老龄化、村民原子

            化、村民利益诉求多元化等诸多问题。由于这些问题相互叠加、相互交织,乡村治理面临
            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乡村社会复杂的治理问题,任何单一的治理主体都将难堪重任,而
            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则成为解决这些问题的不二之选。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就是力图在坚

            持和加强村级党组织领导的前提下,把以往徘徊在治理边缘地带的村民自治组织、志愿组
            织、村民、企业等治理主体纳入治理主体体系,尊重各治理主体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性,

            释放治理潜能,充分发挥他们在乡村治理中的独特优势和专业特长,把乡村各类治理问题
            和矛盾更多更好地消解于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避免问题和矛盾的激化升级,为提高乡村
            治理能力以及推动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实的主体支撑。从治理价值追求来看,民主、

            法治、公平、正义等价值正演化为我国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追求,这些价值诉求与
            单一治理主体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需以民主和法治精神统筹各治
            理主体,以公平和正义的价值遵循共享治理成果,这既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

            需要,也与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念相契合。

                 二、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面临的困境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们党多次强调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广大乡村无疑是乡村治
            理的重点和难点地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乡村是我国社会治理的薄弱环节。因此,构建

            乡村治理共同体,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势在必行。然而,目前乡村治理共同
            体构建面临着诸多困境,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四)村两委的权威弱化,村干部动员整合治理力量的能力不足

                 作为村级集体组织的直接管理者,村干部个人权威对资源配置、经济发展及基层和谐
            稳定产生直接影响。在乡村治理共同体中处于领导地位的村干部,其权威在某种意义上等
            同于其在治理共同体中的影响力、组织力、领导力,关乎整个乡村的治理效能。随着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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