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6 - 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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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乡村治理
理念是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的重要前提。随着数字时代的到来,数字技术的使用主体需要
提高信息掌握能力和信息辨别能力。数据思维是数字时代的全新思维模式,它具有公开透
明、合作共赢、交互体验等优势。在乡村治理数字化的技术应用阶段,治理思维模式需要
结合数字乡村建设的步骤,推动乡村治理数字化的进度。如,在数字乡村战略的实施过程
中,虽然基层政府会针对不同岗位的职能需求,设置相应的数字技能培训活动,也鼓励基
层干部运用数字技术处理基层问题。但是,由于基层工作人员运用数字技术的意识不强,
利用数字技术处理业务工作的能力不高,以及学习数字技术的动力不足,导致数字技术的
运用还停留在简单的数字信息堆砌。此外,通过数字技术改变传统治理理念,以数字化激
发村民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有效构建乡村公共性治理机制。由于农村留守群体多
为老年人、妇女和儿童,他们数字使用能力相对不高,往往难以利用数字技术参与村庄公
共事务和改善日常生活质量,乡村治理数字化的重要目标之一便是弥合以老年人群体为代
表的弱势群体特征所内生的结构性“数字鸿沟”。简言之,乡村治理数字化需要树立符合
数字时代发展的数字治理理念,发挥数字技术在乡村治理过程中的有效作用。
(二)方式手段不同:乡村“在场治理”与数字治理方式
传统乡村治理是“面对面”的“在场治理”,随着乡村社会的流动性特征不断凸显,
传统乡村社会封闭的空间边界发生改变,乡村流动人口越来越多,导致“在场治理”的社
会基础受到动摇。乡村治理数字化是通过数字技术手段实现身体缺场情形下参与公共事务
的治理行动。乡村治理中的“缺场治理”主要依靠数字技术,突破地域空间限制,实现“缺
场”的交往和沟通。因此,乡村治理数字化更加适用于流动人口管理、村务信息管理、基
层政府服务等治理内容,相对于“面对面”的“在场治理”,乡村治理数字化也更符合乡
村社会的“缺场治理”,即乡村治理对象不在场的治理情境。现阶段乡村治理数字化的“缺
场治理”仍然存在两方面短板。一是数字治理基础设施薄弱的“硬件”短板。第 51 次《中
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 2022 年 12 月,我国现有网民约 10.67 亿,互
联网普及率达 75.6%,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稳步提高。当前,我国农村数字技术应用能
力还跟不上数字基础设施建设速度,虽然国家积极推动数字乡村建设,各级政府加大对数
字乡村建设的资金投入,大力支持发展、补贴与数字乡村建设项目有关的惠民工程,推进
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领域各个方面相结合。但就现实状况来看,农村的数字技术应用水平
与城市相比差距依然很大,现有数字技术的应用能力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这导致数字基
础设施闲置、数字信息更新速度慢等问题。数字基础设施是乡村治理数字化的硬件条件,
东部地区乡村治理中的数字技术应用水平较高,能够突出数字技术的治理功能,而中西部
地区基层政府通常缺乏足够的资金进行数字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有些村庄缺少实时网络连
接的视频设备。二是数字治理能力不足的“软件”短板。在数字乡村建设实践过程中,存
在尚未建成有效的数字信息共享路径、治理平台不完善、缺乏互联互通的协同联动机制等
问题,致使乡村数字治理主体的权责不清,制约着乡村数字治理能力的提升。同时,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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