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3 - 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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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与农村社会发展研究
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所谓“共享法庭”是利用数字技术而形成的虚拟法庭,以“一块显
示屏、一条数据连接线、一台电脑终端”为标准配置,集成浙江解纷码、移动微法院、庭
审直播系统、裁判文书公开平台等软件模块,具备调解指导、网上立案、在线诉讼、普法
宣传、基层治理等功能。
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在形成乡村德治方面的作用更加明显。德治的核心是以道德、风
俗习惯、村规民约等手段来约束和规范农民的行为。在传统乡村社会中,基于共同应对各
种生产和社会风险的需要,人们有合作的需求,也具有惩罚败德行为的内在约束机制,相
应地,维护乡村公共秩序的德治也就能产生较好的效果。但是,目前我国的城乡结构已经
和正在发生快速变化,乡村熟人社会在转向半熟人社会甚至陌生人社会。与这种变化相对
应,人们之间的合作和信任的基础弱化了,这会导致一些人不再遵守社区和社会公德。同时,
农民和村集体对于那些缺德者没有有效的惩戒手段。乡村治理数字化转型对乡村德治建设
具有积极影响。这是因为互联网等信息技术能够更快、更全面并在更大范围内传播信息,
一个人好的或坏的德行都会在较短的时间内广为人知,这有助于农民自我约束,也有助于
基层政府和村级组织更准确地掌握村民的道德状况并进而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惩戒措施。
(三)促进形成多元参与的乡村治理格局
自治组织、社会组织、经济组织、群团组织以及平台企业等社会力量在形成乡村善治
的过程中具有独特优势。构建多元主体参与的乡村治理体系,能够提高乡村治理的效能。
目前,不同乡村治理主体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信息共享性不足等方面的问题。如何解
决这一问题,是建立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所面对的重要挑战。数字化技术可以整合各类社会
力量的信息,促进信息资源在不同乡村治理参与主体之间的互联互通,进而提升各种乡村
治理参与主体的治理效能。例如,有很多社会慈善组织具有帮扶农村弱势群体的意愿,但
它们不知道哪些地方、哪些家庭、哪些人需要帮扶。通常,村级组织和村干部了解村内各
个家庭生存状况的基础信息。如果社会组织与村级组织都把其掌握的信息放到网上,就有
助于双方的沟通,更好地促成社会组织的帮扶行为。
(四)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乡村治理所要解决的是乡村公共事务处理方式以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问题。随着
社会经济的发展,由农民和农村社区承担的公共事务以及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种类呈现减少
的趋势。目前,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救灾救济、老年保障等已经被明确为基本公共服务,
不再要求由农民和农村社区承担筹资责任。同时,国家还明确提出了要持续推进城乡基本
公共服务均等化。但是,实现这一目标面临着财政能力不足等多方面的约束。而且,在快
速城镇化的背景下,村庄常住人口规模普遍偏小,这就导致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成本更高。
如何协调农民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与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之间的矛盾,是一个现实难题。
信息技术的进步以及其应用,可以突破公共服务供给的时空限制。这在一定程度上解
决了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从而有助于缓解教育、卫生资源在城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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