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现代化水利工程施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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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水利水电施工分包管理
甲方,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1982 年 9 月,鲁布革水电站对发电引水隧洞进行了国际招标,日本大成公司以低于
标底 43.40% 的标价中标,并将工程分包给国内的水电施工队伍。鲁布革水电站发电引水
隧洞工程的分包,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国内水电工程分包的开始。
为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2001 年至今建设部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全面规范
实施企业资质就位,划定了企业在建筑市场中的活动范围,使长期处于无序的分包市场有
了依据,从而促进了建筑市场的稳定,有利于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在国家的支持和规范
下,水电工程分包市场发展极为迅速,并表现为良性发展趋势:重视分包行为的主体范围
不断扩大,包括合同各方、政府机构、产业研究机构、社会媒体和社会咨询机构等;分包
管理体制建设开始不断完善,不仅承包人现场管理程序完善,而且一些企业集团公司制定
了分包管理制度;分包合同履约中的维权意识普遍提高,不论是承包人还是分包人,已全
面上升到法律维权,并辅以社会舆论维权。
纵观我国工程分包市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行业一直都在不断地推行建设项目
管理体制改革。水利水电建设行业更是从学“鲁布革经验”开始,率先走出计划经济的方案,
不断探索既遵循商品经济的发展规律,又适应 WTO 国际经济交往的行为准则,符合我国
国情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通过这 30 多年的不断探索,一步一步地走到今天,从观念上、
组织形式上、人才队伍的储备上,甚至法律法规的配套上都基本具备了实行工程总承包建
设方案的条件。
但是,虽然项目分包管理在我国发展很快,也取得了不少辉煌的成果,与发达国家和
地区以及国际市场相比,颇显问题多多,差距甚远。如法律法规不能满足市场发展新的要
求,表现为灵活性不够;“包工队”现象的负面影响虽然不断减小,但仍在相当大的范围
内存在;主体工程分包和再分包普遍存在,肢解分包和转包时有发生;缺乏统一完善的监
督体系,特别是预防不合格分包行为体系建设不能满足市场的发展要求。我国目前由于缺
乏完善的专业化分包体系,现代项目管理工具没有良好的应用条件,工程项目管理还处于
粗放型阶段。随着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国外投资商和承包商的进入、政策法规逐渐国际
化,我国项目分包管理正逐步向现代的项目管理方式转型。在项目分包管理方面,除部分
专业程度较高的工程分项由专业分包商完成外,很多具体的施工任务是由总承包企业自己
来完成的。专业化程度低,劳务队伍素质不稳定,总承包企业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资源投
入到对劳务队的管理上,从而总承包方的管理水平也受到牵制。
我国现阶段项目分包的过程是:工程在公开招投标时往往会把工程项目分为几个标段,
各标段对相应的承包方的要求也不尽一样,譬如资质、资信、技术能力、工程业绩、资金
周转、培训和售后服务,相应的投标公司会根据自身的能力优势去承包相应的标段,通常
招标方会先确定一家资质等级比较全的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然后再由总承包方把下面的
各分项分包出去,相应的招标过程不能少,项目实施时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召集各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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