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3 - 环境影响评价理论与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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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勘查与探矿工程技术
4. 加强规划实施过程管理,落实跟踪评价制度
加强对生态城市建设过程中的规划管理,落实跟踪评价制度,是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
生态城市建设中应用的途径之一。对规划实施后所建设区域的生态环境变化情况进行调研
分析,得出规划对于环境产生的影响,并与早期所得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结论进行对比,
对于已经实施的部分,若早期所提出的预防方案较为有效,则可继续按照原方案进行施工;
若早期所提出的方案未能发挥其预防作用,则可在综合公众治理意见的基础之上提出新的
规划预防意见。若未实施部分的规划已经产生较大变化,或不满足最新的生态环境管理要
求,应提出规划优化调整或修订的建议,以保障生态城市建设项目可持续发展。
七、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积极因素
(一)更全面直观的反映问题
规划环境影响因素包括直接硬性和诱发影响两大因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能够更直观
的反映出一个地方环境规划的利弊长短,从而使其加以改进。以最低的成本来实现最人性
化贴近民众的可持续发展环境,同时也在经济效益和环境保护之间达到了一个很好的二者
平衡。
(二)可以作为决策的决定因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提高决策的可信性和群众的可接受程度,因而更加具有瞻前性。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帮助一个地方认清目标和原则,可以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考虑一个
综合的空间内社会、经济、环境三者之间的相互关联的问题。因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以
作为可持续发展决策过程中的一个决定性因素,同时也能满足人们在某种程度上的需要。
(三)加强公众的参与度
可以在环境规划的早期,对其做一个评价调查。这样可以尽早确定存在的问题,各个
部门也可以尽早的参与其中,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干扰影响。虽然我国部分地方有关环境的
法律法规还不甚健全,技术也处于探索阶段,但是我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发展趋势还是
十分乐观的。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能使公众在规划的过程中参与了解每个阶段,便于随时
反映出存在的问题,加强规划的科学性,从环境污染的源头就加以杜绝和防范。
八、我国规划环境评价的发展
2003 年 9 月我国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要规定了项目环评,
但是以规划环评为核心的战略环评制度没有完全确立。2004 年,环保总局顺利完成了《全
国林纸一体化建设“十五”及 2010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这是中国第―个国家
层面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此后,在中国陆续开展了塔里木河流域、澜沧江中下游、四川
大渡河、雅砻江上游、沅水流域等流域开发利用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为了推动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的深入开展,国家环保总局从 2005 年起选择有关典型行政区、重点行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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