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环境影响评价理论与实践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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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思考

            专项规划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试点工作,2006 年,启动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 以下简称《条例》) 的立法工作,直到 2009 年 8 月 21 日颁布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目前规划环评已经从理论走向实践,逐步走上了正轨,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已经可以
            有效的评价规划实施后的宏观影响、间接影响、二次影响和累积影响,继而分析评价规划

            实施的资源环境可承载能力,这是建设项目环评无法解决的课题,防止环境污染 . 防止生
            态破坏,对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可持续战略的实施以及全面实现小康社会有
            着重要的影响。


                 九、规划环境评价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规划环评工作认识不足

                 少数地方政府对科学发展观认识不到位,重发展轻环保,或要求环保部门为违法建设
            疏通道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一地的发展与繁荣 ; 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尚无实质

            性进展,不能将规划环评落实到位,仅有部分城市规划编制了环境影响篇章,且未达到应
            有的深度。
                 (二)缺乏环境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考虑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需从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来考虑,应将循环经济作为其理念。如果
            不从坚持环境建设、经济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和环境效益的统一来进行分析,而单纯就环境论环境,就会不知不觉的得出增长的极限悲

            观结论,从而无法提出源头控制等削减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建议。
                 (三)技术方法上存在问题
                 因为规划类型不同、层次不同,规划体系具有一定的复杂性,而且规划环评的技术方

            法体系尚未成熟,仅依靠建设项目环评的相关规范标准开展工作,采用的方法和标准过于
            僵化,使得规划环评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较多的问题,评估成果不够全面,难以把握不同

            规划的评估重点。规划环评对影响因素和影响后效的考虑,其综合性要远远高于项目环评,
            因此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难以进行定量预测和分析的情况。
                 (四)公众参与的作用有限

                 公众参与能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相对于一般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显得尤为重要,从现状调查、分析、评价,到对规划方案的

            理解、认识与分析,再到环境影响评价本身,都需要多学科人员以及当地的群众共同参与。
            关于公众参与的形式,法律规定“举行论证会、昕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虽然《规
            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完善了论证会和听证会制度,但是很多规划环评的公众参与还流于

            形式,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论证会、听证会”很多都是以专家的意见为主,“其他形式”
            如问卷、座谈、媒体公示等都是不平等的主体之间的行为。参与的主体对公众参与的重视
            不够,意识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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