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0 -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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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生态环境监测
部门建立监测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环境监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陆续出台。1983 年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
《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对中国环境监测的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管理等作
了首次规范安排,在中国环境监测发展历史上曾起到重要作用。进入 21 世纪,环
境监测管理得到加强。2007 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对
环保系统环境监测机构和监测人员在环境监测活动中的职责、任务、权力和法律
责任,以及环境监测市场发展等作出明确规定。此外,还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环境
监测管理的政策文件。环境监测的技术标准和方法体系大体形成。40 多年来,环
境保护部门建立了空气、地表水、噪声、固定污染源、生态、土壤等监测技术路线,
颁布了 400 多项环境监测方法标准以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标准。标准体系的完
善,促使中国环境监测手段从传统的化学分析法向仪器分析转变,从手工监测逐
步向半自动、自动化转变,环境监测能力大幅提高。
(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初步建立
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成。40 多年来,中国初步形成覆盖空气、水、生态、
土壤等诸多要素的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络,这些网络依据不同行政层级而建,一
些分为国控网、省级网、地(市)级网和县级网。不同网络的层级划分不尽相同,
有的只有国控网。
环境污染源监测网络建成。在 40 多年的发展历史中,污染源监测一直占环境
监测任务的 50%。全国每年大约对 8956 个国控重点污染源实施每季度 1 次的监督
性监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也对当地的省控、市控重点污染源和其他
污染源开展监督性监测。
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日益专业化。除环保系统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外,水利、
国土、气象、林业、农业、海洋等部门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也得到发展。比如,
环保、气象、交通部门都分别建立了本部门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水环境监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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