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5 -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P. 285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公众的监督,得到公众的反馈,如此一来,哪怕公众反对声音强烈,政府也有解
释说明和安抚情绪的空间。公众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只有充分
参与到环境影响评价的过程当中才算真正地参与,只有通过政府的有效引导,才
能真正将公众纳入到环境影响评价的评价主体当中,才能保障公众切实参与。最后,
信息公开实际上是政府与公众一个互动的过程,因此,政府应当在信息公开透明
的基础上建立有效互动的信息公开机制。要想公开的信息达到传递政策意图的目
的,就必须促进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互动。这样即使民众对政府公开的信息有所质疑,
政府也可以予以解释说明,促进沟通,化解冲突风险。
3. 加快环评中行政问责制建设
近年来,环境群体性事件频发,除了事态发展外,对于行政人员的问题也是
社会关注的热点。行政问责是指对政府及其行政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予以监督审
查,并依据法定程序对其没有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的行为追究责任,在环境影响评
价中,则主要体现为中国的行政问责制处于初级阶段,法制建设尚不健全,使得
行政问责制无法有效发挥作用。《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是中国
首部关于环境问责的规章,但其没有规定政府不履行义务和职责的处罚办法。一
方面,为了惩戒环境信息公开中的违法行为,公众应当参与环境信息公开的监督
问责,可通过举报、提起诉讼等方式监督政府行为。同时,对环境信息进行公开
测评,将公众纳入政府工作考评程序中,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到对政府及其领导者
的考核中去,以此约束政府行为。另一方面,应建立回应问责机制。对于政府部
门在应对公众质疑时敷衍推诿、拒绝回应的行为,追求相关责任部门的责任,促
使政府积极应对公众舆情,疏通公众诉求的表达渠道。
(二)拓宽公众参与渠道
1. 完善听证会制度
公众既是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利益相关者也是环境影响的风险承担者。环境影
276
2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