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6 - 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管理
P. 286

第六章 智能环保




            响评价涉及公众重大利益,必须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的一个基本方向。听证会
            制度是政府做出决策的重要约束,必须完善听证会制度才能发挥听证应有的作用。

            中国现有听证制度流于形式,受邀参加听证会的群众代表往往由上级组织制定或

            加以限制条件产生,而真正作为利益相关者的群众却并不知情,这使得环境影响
            评价的主体存在形式化,评价缺乏真实性和客观性。因此,必须推进公众实质性

            参与才能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听证会代表应当通过自愿报名筛选产生,确保

            公众都有机会参与。这就涉及公众代表选择的问题,首先,就个体参与来说,应

            当从环境受影响群体中选择参与代表,并从相关度出发,以不同标准选择参与代表,

            保证公众代表的广泛性。而组织化参与则主要考虑公众代表社会组织,同时充分
            发挥专业社会组织的优势,鼓励其积极参与评价。听证时,应就项目或决策可能

            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辩论,而后由公众进行发言阐述想法和意见。而听证会全程

            信息必须予以公开披露,并将听证报告最终结果公示于众,对最终结果予以解释
            说明。

                 2. 健全环境影响评价民意调查机制

                 民意调查是环境影响评价的一手数据和直接依据,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

            容,也是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渠道,要使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真实有效,

            使政府准确把握公众意愿,就必须完善民意调查机制。第一,促进非官方民意调
            查机构发展。在中国,公众满意度调查都掌握在政府部门的手里,甚至存在民意

            调查造假的情况,公众诉求无法得到真实反映。因此,有必要促进独立的第三方

            调查机构的发展,并推动民意调查主体呈多元化发展,以维护调查结论的真实性
            和客观性。第二,促进科学化的民意调查。当前的民意调查覆盖面存在狭窄和不

            准确的问题,对于项目决策环境影响评价所涉及的利益群体,民意调查应当尽量

            全面覆盖,若样本过多,则应采用科学抽样的方法,确保抽样样本的代表性。另外,

            民意调查方法最普遍的是问卷调查法,调查问卷问题的设计应当将公众切身利益


                                                                                    277
                                                                                    277
   281   282   283   284   285   286   287   288   289   290   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