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2 -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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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冷藏冷冻等暂存设施设备;
               (四)建立免疫、用药、检疫申报、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畜禽标识及养

           殖档案管理等动物防疫制度。

               禽类饲养场内的孵化间与养殖区之间应当设置隔离设施,并配备种蛋熏蒸消
           毒设施,孵化间的流程应当单向,不得交叉或者回流。

               种畜禽场除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外,还应当有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

           的净化制度;有动物精液、卵、胚胎采集等生产需要的,应当设置独立的区域。

               第八条 动物隔离场所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饲养区内设置配备疫苗冷藏冷冻设备、消毒和诊疗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
               (二)饲养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

               (三)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

           者冷藏冷冻等暂存设施设备;
               (四)建立动物进出登记、免疫、用药、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制度。

               第九条 动物屠宰加工场所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外,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并配备车辆清洗消毒设备;

               (二)有与其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和休息室;有待宰圈、急宰间,

           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还应当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
               (三)屠宰间配备检疫操作台;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

           冷藏冷冻等暂存设施设备;
               (五)建立动物进场查验登记、动物产品出场登记、检疫申报、疫情报告、

           无害化处理等动物防疫制度。

               第十条 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外,还应

           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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