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50 -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P. 150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4.3 查验材料及畜禽标识
               4.3.1 查验申报主体身份信息是否与检疫申报单相符。

               4.3.2 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的,查验饲养场 ( 户 ) 分级管理材料。

               4.3.3 查验饲养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养殖档案,了解生产、免疫、监测、
           诊疗、消毒、无害化处理及相关动物疫病发生情况,确认生猪已按规定进行强制

           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了解是否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的兽用疫苗,了解是否违

           反国家规定使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生猪。

               4.3.4 查验饲养户免疫记录,确认生猪已按规定进行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

           期内;了解是否使用未经国家批准的兽用疫苗,了解是否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餐厨
           剩余物饲喂生猪。

               4.3.5 查验畜禽标识加施情况,确认生猪佩戴的畜禽标识与检疫申报单、相关

           档案记录相符。
               4.3.6 查验实验室疫病检测报告是否符合要求,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4.3.7 已经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生猪,从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继续出售或

           运输的,或者展示、演出、比赛后需要继续运输的,查验产地检疫证明是否真实

           并在调运有效期内、进出场记录是否完整;产地检疫证明超过调运有效期的,查

           验非洲猪瘟的实验室疫病检测报告是否符合要求,检测结果是否合格。
               4.3.8 查验运输车辆、承运单位 ( 个人 ) 及车辆驾驶员是否备案。

               4.4 临床检查

               4.4.1 检查方法
               4.4.1.1 群体检查。从静态、动态和食态等方面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生猪群体

           精神状况、呼吸状态、运动状态、饮水饮食情况及排泄物性状等。

               4.4.1.2 个体检查。通过视诊、触诊和听诊等方法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生猪个

           体精神状况、体温、呼吸、皮肤、被毛、可视黏膜、胸廓、腹部及体表淋巴结,


           140
           140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