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1 -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P. 61

第一章 法律法规规章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
            用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推广农业投入品科

            学使用技术,普及安全、环保农业投入品的使用。

                 第三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选用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种,
            采用绿色生产技术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生产绿色优质农产品,实施分等分级,

            提高农产品品质,打造农产品品牌。

                 第三十三条 国家支持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有关农产品

            冷链物流标准、服务规范和监管保障机制,保障冷链物流农产品畅通高效、安全

            便捷,扩大高品质市场供给。
                 从事农产品冷链物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

            全标准,加强冷链技术创新与应用、质量安全控制,执行对冷链物流农产品及其

            包装、运输工具、作业环境等的检验检测检疫要求,保证冷链农产品质量安全。



                                        第五章 农产品销售

                 第三十四条 销售的农产品应当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根据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自行或者委托

            检测机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
            品,应当及时采取管控措施,且不得销售。

                 农业技术推广等机构应当为农户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供农产品检测技术服务。

                 第三十五条 农产品在包装、保鲜、储存、运输中所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
            添加剂、包装材料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

                 储存、运输农产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禁止将农产品与有

            毒有害物质一同储存、运输,防止污染农产品。

                 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


                                                                                    051
                                                                                    051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