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2 - 新编动物防疫检疫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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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合物;
               (二)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

           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四)未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定使用保鲜剂、

           防腐剂、添加剂、包装材料等,或者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包装材料

           等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以及其他质量安全规定;

               (五)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其产品;

               (六)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情形。
               对前款规定不得销售的农产品,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置。

               第三十七条 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立或者委托检测机构,对进场

           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等部门报告。

               农产品销售企业对其销售的农产品,应当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经查

           验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销售。

               食品生产者采购农产品等食品原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的规定查验许可证和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验。
               第三十八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

           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标识的,

           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包装物或者标识上应当按照规定标明产品的
           品名、产地、生产者、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质量等级等内容;使用添加剂的,

           还应当按照规定标明添加剂的名称。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九条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执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保证其销售的农产品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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