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4 - 融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的创新发展策略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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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ploration of Innovative Development Strategies for News Communication in the Era of Integrated Media
融媒体时代新闻传播的创新发展策略探析
它既能建构客观世界和社会现实、改变人们对外界的感知和认识,也能作用于外
部环境,使社会关系和结构发生巨大改变。我们说“媒介即权力”通常指的是传
统的大众媒体对社会力量的强化。现在,移动互联网发展的深化促使社会权力重
构、社会关系重新“洗牌”,表现在:信息鸿沟在一定程度上被缩小,多样化的
信息需求被满足,个体获得空前自由的话语权,发声的积极性被调动。个体网民
由受众变成了传播者,在短视频新闻传播中占据了重要地位。这些网民填补了传
统媒体触及不到的角落,以至于在不少重大突发事件中传统媒体需要借用个体网
民的短视频素材进行新闻传播。
传者和传者的交互不仅发生在上述不同身份的传者之间,也发生在不同性质
的传者之间。前者指的是个体网民由受众转变为传者后,与组织机构类传者间的
交互,而后者指的则是新媒体和传统媒体之间的交互。
在移动短视频新闻的传播过程中,传者和传者间的资源壁垒和保护在一定程
度上发生消解。移动短视频新闻传播中,传者和传者的聚合交互作为一种扩大媒
体资源的运用完善了“多数人向多数人传播新闻”的形态,在某种程度上颠覆了
传统的新闻传播运作模式,是媒介发展过程中好的趋势。
(四)传者和受众间协同作战
技术变革提供了全新的媒介环境,传播过程中的各要素随之发生定位变化。
网络的出现与普及改变了传统媒体时期受众的被动地位,受众从内容的消极接收
者变成积极、自主、有选择性地“接收—生产”一体者。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
到这种“传播者和受众变得平等”的判断更侧重于受众权利维度,即互联网使受
众有权利利用新媒体参与新闻传播、有权利影响新闻媒体的议程设置、有权利自
主选择接受内容。这些并不意味着传播者和受众间的关系已经完成“平等、透明、
自由、互动”的转换。事实上,在网络长视频新闻的传播过程中,传播者与受众
的关系依旧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割裂,传播者“自产自销”,受众仅仅是在行使“是
否要选择观看、评论内容和分享传播”的权利。
然而,移动短视频这种传播形式革新了传播者和受众的沟通方式。在移动短
视频新闻的传播过程中,传播者和受众实现了更进一步的平等,除了上述传播权
利外,受众开始直接参与到新闻内容的生产过程,传播者不再是“自产自销”,
而是和受众一起完成内容的生产,这种“协同作战”的关系使得移动短视频新闻
传播中的 C2B 得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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