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6 - 民航空管信息化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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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空管信息化建设研究




            及其以下地球以上的空间和机场机动区,是为了使航空器在机场内和机场附近的
            空中交通安全、高效、有序地运行而设立的空中交通管制单位。机场管制负责航
            空器在机场交通管制区的空中飞行、航空器的起飞和降落、航空器在机坪上的运

            动以及方式飞机在运动中与地面车辆和地面障碍物的碰撞。D 类空域接受 IFR 飞
            行和 VFR 飞行,并对在其管制下的航空器提供情报及发布空中交通管制许可等
            空中交通服务。VFR 飞行应由航空器驾驶员提出申请并经塔台管制室批准。近
            几年来,机场地面监视雷达的使用使管制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有很大提高。

                (二)进近管制
                进近管制是针对按仪表飞行规则飞行的航空器的起飞后进入航路和着陆前由
            航路到机场管制区的管制服务,是机场管制和区域管制的中间环节,这个阶段是
            事故的多发区,因此进近管制必须做好和机场管制与区域管制的衔接,必要时还

            要分担他们的部分工作。进近管制需要向航空器提供进近管制服务、飞行情报服
            务和防撞告警。进近管制的对象是仪表飞行的飞机,因此进近管制的管制员是依
            靠无线电通信和雷达设备来监控飞机的,不需要看到飞机。进近管制的范围是 C
            类空域,通常设置在一个或几个机场附近的航路、航线汇合处,以便于离场和进

            场航空器飞行的管制空域,它是高空管制空域或者中低空管制区与塔台管制区的
            接连部分,其垂直范围通常在 6000 米(含)以下最低高度层以上,水平范围一
            般在半径 90 公里或走廊进出口以内除机场管制范围外的空域。在这个区域,飞
            机起飞离场进入航线,或者是由下降离开航路转入,直至落地。进近中低空区域

            管制室还受理本管制区内通用航空的飞行申请,并负责管制工作。
                (三)区域管制
                区域管制中心向航线上飞行的航空器提供空中交通管制服务,每一个区域管
            制中心负责一定区域上空的航路、航线网的空中交通的管理。区域管制所提供的

            服务主要是 6000 米以上的在大范围内运行的航空器。中低空区域管制室还受理
            本管制区内通用航空的飞行申请,并负责管制工作,受理本管制区内在非民用机
            场起飞、着陆,而航线由民用航空部门保障的飞行申请,并负责管制工作和向有
            关管制室通报飞行预报和动态。区域管制员的任务是根据飞机的飞行计划,批准

            飞机在其管区内的飞行,保证飞行的间隔,然后把飞机移交到相邻空域,或把到
            达目的地的飞机移交给进近管制。在繁忙的空域,区域管制中心把空域分成几个
            扇面,每个扇面只负责特定部分空域或特定的几条航路上的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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