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5 - 高校财务管理转型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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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绩效导向的预算管理改革
4. 增强高校的整体竞争力
院系是高校的重要组成部分,院系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高校的整体竞争力。
通过下放院系预算自主权,激发院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科建设和发展,
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可以提升院系的办学水平和竞争力,进而增强
高校的整体实力和影响力。在日益激烈的高等教育竞争中,高校只有不断提高自
身的竞争力,才能吸引优秀的学生和教师,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和支持,实现可
持续发展。
总之,院系预算自主权下放是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具有重要的背
景和意义。高校应在充分考虑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稳步推进院系预算自主权
下放改革,同时加强对院系预算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二、院系预算自主权下放的边界界定
在高校预算管理改革中,院系预算自主权的下放是提升高校治理效能、激发
院系活力的重要举措,但合理界定其边界至关重要。这一边界的确定需要综合考
虑多方面因素,以确保在赋予院系一定自主权的同时,维护高校整体的有序发展
和战略目标的实现。
(一)财务权力边界
1. 预算编制权
院系应拥有一定程度的预算编制参与权。在学校总体预算框架和战略导向下,
院系可根据自身学科发展规划、教学科研需求等,自主提出预算项目和资金需求
建议。然而,其预算编制需遵循学校的预算政策和标准,如人员经费、公用经费
的开支范围和标准等。例如,人员招聘的薪资标准需符合学校的统一规定,不能
随意突破。学校应保留对院系预算草案的审核和调整权,以保证预算的合理性和
与学校整体资源的匹配性。
2. 资金使用权
院系在资金使用上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对于日常教学和科研活动中的小额
支出,院系可自主决策。例如,在教学设备的采购、学术会议的参加等方面,院
系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但对于大额资金的使用,如重大设备购置、大型基
建项目等,必须经过学校的审批。这是为了避免院系因局部利益而盲目投资,确
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和学校资源的统筹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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