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3 - 新时期开发区管理研究
P. 143

第六章  开发区空间规划研究




                 第三,编制规划的专家论证程序。为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
             性,在规划制定过程中要组建由不同领域专家组成的规划专家委员会,并在规划
             编制过程中认真听取专家委员会的意见。规划草案形成后,要组织专家进行深入

             论证,专家应当从各个层面对开发区规划进行审查,论证可行性,并找出存在的
             问题,并提出改进的建议,经专家论证后,应当由专家出具论证报告,并将不同
             的意见记录下来。
                 第四,规划的审批和公布程序。规划编制部门向规划批准机关提交规划草案

             时应当报送规划编制说明、论证报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送的其他有
             关材料。其中,规划编制说明要载明规划编制过程,征求意见和规划衔接、专家
             论证的情况以及未采纳的重要意见和理由。审查必须形成文字材料,报批时必须
             提出正式申请报批函。在审批过后,应当由审批机关进行公布,公布的形式包括

             在政府网站上公布、通过媒体公布和张贴在政府部门指定的地方等。
                 第五,规划的评估程序。在开发区规划执行到一定阶段,规划编制部门要在
             规划实施过程中适时组织开展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规划评估应主要围绕规划
             中开发区发展各项目标、土地、设施等专项规划要求和保障政策措施进行,对规

             划执行效果和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做出分析评价,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产生
             问题的原因,并针对社会经济发展变化需要和规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对调整和
             修订规划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评估工作可以由规划编制部门自行承担,也可
             以委托其他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结果要形成报告,作为修订规划的重要依据。开

             发区管委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及时向规划编制部门反馈意见。另外还可以将评估
             报告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备案。
                 第六,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修订。经评估或者因其他原因需要对规划进行
             修订的,规划编制部门应当提出规划修订方案并按照法定程序报批。当总体规划

             因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应当修改时,如果在开发区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
             等内容有重大变化的,详细规划中的修建性规划和控制性规划也应当作出相应的
             改变。规划实施期间经评估需要做出调整修订的规划,要由原规划编制单位提出
             调整修订意见,按规定程序审批发布。

                 (三)建立开发区规划的公众参与制度
                 第一,强化政府和普通市民对公众参与的认识。政府要把倡导公众参与规划
             与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公开化、法制化紧密联系起来。认识到没有市民的参与,



                                                                                 -135-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