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新时期开发区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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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开发区组织机构研究




             府行政机构、地方公共团体等单位组成的建设集团。“科学城推进本部”由国土
             部门牵头,科技、环境、财政、贸易、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共同参与科
             技城的运营管理,确保了科学城始终能够高效建设发展,执行力很强。

                 除了政府的主导地位之外,筑波科技城的成功还与成熟的立法保障和健全优
             惠政策密切相关。日本国会直接制定了《筑波研究学院都市建设法》,作为园区
             发展的一项基本法,是最高级别的行政立法,与其他相关法律形成完整体系。法
             律条文中规定,筑波科技城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直接负责投资。同时,该法律

             仅对建设发展目标进行了定位,有比较多的程序化规定,为实现政府有较大自由
             裁量权留足空间,确保了筑波科技城管理体制的严肃和灵活并存,高效而不教条。
             日本当局这一系列依法执政、依法建园的理念值得中国各类开发区在发展过程中
             学习借鉴。

                 (三)其他类型的国外工业园创新实践
                 李世杰、李凯等人(2009 年)的研究中提到,在意大利至少存在着 200 个
             传统产业为主体的产业集群,涉及各个行业,意大利每年 200 亿美元出口额是由
             其中主要的 66 个产业集群所创造的。姚中华(2005 年)则总结发现,到 2004 年,

             新加坡有大大小小的工业园区 38 个,其中新加坡裕廊工业区作为综合性工业区,
             是全国最大的工业园区,该园对全国的经济贡献率达到了 80%。新加坡的裕廊工
             业园早期是新加坡的荒芜之地,大部分地貌是沼泽和丘陵。“二战”后,为改变
             经济落后、失业率极高的被动局面,1961 年开始,新加坡政府计划在裕廊划定

             6480 公顷土地发展工业园区,并拨出 1 亿新元进行基础建设。1968 年园区内的
             厂房、港口、码头、铁路、公路、电力、供水等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同
             年 6 月新加坡政府成立裕廊镇管理局(JTC),专门负责经营管理裕廊工业区和
             全国其他各工业区。在整个开发过程中,工业园区的资金筹集、土地利用等俱由

             政府规划和管理。尽管园区后期建设的资金逐渐多元化,但政府用法律制度来安
             排土地的开发利用,由 JTC 统一控制全国工业用地和各类园区的供给,园区由
             经济发展局遍布世界的专业招商队伍统一负责招商。


                 三、国外开发区体制机制创新的启示借鉴

                 (一)良性的政府—市场关系是激发开发区活力动力的根本基础
                 各类开发区对外界的吸引力主要取决于其园区环境,这个环境既包括物质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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