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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理性批判
                                                                     Rational Criticism of Buddhism




                          第三十章 “简别”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原文直解与评述:如果说石女儿与兔角等类时,此是毕竟不存在的,就可
              以直说是无,是不须加正理简别的;对于虽然所知是有,但依于时间、空间等原

              因,有时是有,而有时是无。如果说彼事物此时间、空间是无,亦是不须正理简
              别的;还有一类,即中观师虽然在名言中不承认有彼存在,但唯是由自、他部实
              事诸宗师们不共妄增的那些遍计宗派名言,在破彼等时虽然是在就着其意乐而破
              时,有时须加简别语,然而实是无须加自性简别的必要,因为信奉这些宗见的人

              已经认许自性有的缘故。除了这些以外,中观诸师亦要于名言中安立诸义,在破
              任何义时是皆须加简别的。如果不简别的话,则能破对方的正理,过失就会在自
              方同样为有,就不能破了。
                   又有如前之所说的中观师们,观察有无自性的正理不能与其于名言中所立

              的正确名言诸义相违害。如果不是这样,就会在名言中不许大自在等,而许色声
              等的所有差别上全然是不可成立了。大自在天等,正理可以违害;色等事物,正
              理不能违害。此处是要分清的地方,错者多是在此处分不清。前文已经多次强调
              过,正理只破实有,不破俗有。此时就会出现无法区分正道与邪道,此宗所说合

              理与不合理等,于是世间与出世间就全然无安立的方法了。如果不进行简别,就
              要出现这种过失。因此于自性空之中建立一切生死涅槃等名言的特法就皆不能成
              立了。不简别就成这样的结果,要知道正理只破实有而不破俗有,正理只用于出
              世间而不用于世间。正理与正确名言建立的界限是要分清楚的。正确名言建立是

              由于世间共许,正理只用于实有,用于辨清出世间之理的,分不清的话就会出现
              越界、混淆。世俗谛是于世间正确名言中成立,自性空是出世胜义谛正理智成立的。
                   此时如果将与正理不相违背的事情破除掉,这就成了智者们可轻笑之处了,
              所以在破时一定要加胜义简别。《四百论疏》与《六十正理论疏》中在破所破事

              时是极多处加彼正理简别的。《中论》与《中观根本论佛护疏》、《明显句论》
              等中亦是多处有加的,因见文繁及多已加,因此意想其未加处就可通达一定要加,
              所以未加处也是一定要加的。因此从全文的角度来看,这样就不会有少加与不加
              的差别理了。

                   又会加上如说:“观察非有”的简别者。此如前之所说的,如果有自性,
              就必须认许正理观察之检验是否能获得。如果没有获得有自性,所以就是无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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