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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学理性批判
                                                                     Rational Criticism of Buddhism



              能成立实义为现前正确认识之事物,所以必须是无错乱识成立。在彼等的宗见中,
              成为无分别诸根识与无错乱即无内外错乱者,是指于什么处成不错乱时,一定须
              观待现起的彼自相。即不带名言之事物,就是我们眼前看到的一切。必须是如现
              而有,即你眼前所现而有。由于是此因缘,对方论者以什么正确认识成立其具体

              事物时,而于立者方不许彼为正确认识,这是因为在名言中任随什么事物皆认为
              是无自相所立的自性的缘故。即你说的那个瓶子我也承认,但你要说那个瓶子是
              实有,我则不承认。所以是没有能成立对方所说的有自性的认识。即达不成共识,
              一是许自性,一是不许自性,所以不成共识。

                   月称阿阇梨以此密意来破自续师之名言有自性的错误见解,此中复是说,
              要令他新生起通达诸法无自性正见支分之中时,是说必须破除自续之理的缘故。
              如果是中观应成诸师,自己内部相互为生通达尽所有义即世间义的比度认识支中
              时,观察是否可有自续之理时,是暂置未说的。宗喀巴大师在这里将自续以下的

              诸派论师皆分别出来,说其是为实有师或是有自性师,唯应成派是无自性空性师。
                   此与月称论师的论文合而释之,从说“若许”至说“自许”。此中之义所
              说的所立论题中事物法性的具体事物,即眼或色等事物,因为损失破坏了实有而
              不能达成共识,此是清辩论师自许的。这里说了自续师破唯识师的遍计无实有的

              说法,认为遍计如果无自相,即没有了实有,就是在谤佛所说的依他起,依他起
              即遍计名言所依的事物。是什么等的具体事物呢?是指唯由无明损害错误认识所
              认为的“我事”,即是眼识等名言诸识所成立之义。即是被无明遮蔽的根识下所
              得的诸名言。

                   彼自许者,是指清辨论师如果已经破除了于胜义中有生,此是其所成的事
              物属性,与可依之具体事物。所说的此时者,是指因为如是的缘故,如果此是“真
              实”有彼的所依,那就成相违的缘故。如果说纵是许此又有什么过失呢?过失是
              说,彼所认为的色等事并不是“真实有”,所以不是“真实义”。不是无错乱识

              所得的义,而是虚妄认识名言诸识所认为的错事,所以在此种情况下彼皆是错乱。
              所以无乱识所得的义,于错乱识则不会显现的缘故。相反,错乱识所得境于无错
              乱识亦是不会获得的缘故。因为错误认识与不错误识、不乱识,所得的自境是互
              异的,所以是不同事。即月称论师论中所说“错与不错是相异”之义。

                   又在释此义时,从说:“若时”至说“是其所缘”,所说的错误者,是指
              眼等名言诸识是被无明所染污而错乱了的。所说的由彼等将不实有而执为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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