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0 - 佛学理性批判
P. 230
佛学理性批判
Rational Criticism of Buddhism
第四十六章 “我”只是头脑中的一念
原文直解与评述:有人质疑道,如果这样的话,你们自宗所说的前时所受
而后时忆念二者不一,那后者能忆先受与先造业,及后者受果就与不同相续的情
况一样了,那么连你们自宗也不合理了。回答道,我们自宗无有过失。正因为此
宗无自性,所以是一意识相续才无过失。唯是他宗,你们的见解认为是有自性,
于是意识相续为一才有过失。就如同满瓶乳酪置于茅屋内,鸽住屋顶,虽鸽足爪
未入酪瓶,然而彼爪印于酪瓶可得。如是之理,有情虽然未往前世,然可忆宿命
亦是无有相违。如《四百论疏》中说:“诸因果法应远离分别认识的自性一与自
性异实有。是由因的差别而果有不同的显现,这唯是由诸行的相续是无常,才能
取假我忆念的宿生应成合理。这是因为彼之诸法皆无自性的缘故,因此是有如是
之理的诸缘现前时变化为诸不同相是无不合理的。就是因为此的缘故就应当了知,
诸法的因缘是皆无自性自相,所以作用差别是不可思议的,即客观实际不以人的
意识为转移。就如同满瓶稀酪置于屋中,又多草覆顶,鸽居其上,爪迹虽可得,
然足入酪的道理定是无有。”《入中论》中的论点,应当广泛的研求,当释正义。
善因善缘得善果,恶因恶缘得恶果,皆可以显现,没有什么不合理。如果
有自性,善就一直善,无变化,成了常见,恶便也是如此。相反就是断见。我们
可以回忆起自己年轻时的影像,但如果说自己回到那时候,肯定是没有的。依此
理,到功夫甚深的境界,就可以回忆起往昔生中的事。此中道理是一样的。
如是之理若许我与蕴是自性一,如《中论》第二十七品中说:“所取法怎
么会成为能取者呢?”所以此说是大过,如名言说:“此有情受取这个身体”,
那么蕴体是所取,而我为能取。前是我的名言依处即所取,在这个身体上假设安
立的名言则是能取。“我”是名言能取,此能取的出处是依此蕴身体所起的名言。
二者无必然关系,只是或然关系。因此名言是假,蕴身体是实,此为世间共许的
世俗真理。即“我”之名是能取而蕴体是所取,蕴体是这个“我”能取的安名处。
观待之理在前已说,于此又讲述一遍。
如果认许彼二是一,那么作业与作者就亦当成一了。而以此类推,能砍的
人与被砍的木以及瓶子与陶师,火与薪等便皆当成一了,这怎么可能呢。如《中
论》第十品中所说:“若薪即是火,作者业成一。依此火薪理,我与所取(蕴)
等。及瓶衣等俱,无余尽当说。”《入中论》中亦说:“取者与取事理不一,业
2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