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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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农村土地利用法律问题
第三章 农村土地利用法律问题
第一节 农村土地开发利用法律问题与完善
一、农村土地开发利用不合理的问题
农村土地开发利用的最终目的,是保障农村土地集体成员的发展权和生存权,
有效协调农村土地利益分配。但由于农村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违法违
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土地利益的合理分配。
因此,有必要对农村土地开发利用现状进行分析。
土地开发重视不够,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由于国家对农村土地开发利用的
重视不够,且缺少相应的法律制度规定,特别是缺少现行的农村土地征收法,所
以国家并没有赋予农村土地权利人和相关利益主体知情权和司法救助权。这就使
一些地方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处于垄断地位,而由他们主导的土地开发自然难以充
分考虑农村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从而引发农村土地开发利用中的各种矛盾。从
法律制度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村集体所有。但过去,国家在土地开发利用
上却将更多资源投向了城市,从而影响了农村土地开发利用。特别是随着城镇化
的不断推进,原有的城市用地已难以满足城市发展的需求,一些地方政府将城市
建设用地转向农村,造成大量农村土地资源被城市占据并开发,但由于缺少法律
规范,这种开发很容易破坏农业生态,侵占耕地,损害农村集体成员合法权益。
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效率低,农村土地用途管理制度不合理。土地资源属于
不可再生资源,只有对土地进行科学合理的利用和保护,才能延长土地资源使用
寿命。当前中国多数土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但由于中国农业生产效率低,导致
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率低。国家为了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制定了农村土地
用途管制制度。这一制度将土地所有制和农村土地用途管制结合起来,使农村土
地开发利用中的政府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者处于不平等地位,导致在土地征收过
程中农村土地集体所有者很难获得合理合法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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